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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2018年中考政策方案

2018杭州市萧山中考政策方案公布,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考试报名

(一)招生对象

1.在本区学校就读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本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考试报名

1.区内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在毕业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非本区户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各初中学校必须单独造册,上报有无《萧山区人才居住证》及学籍连续三年在册的情况。

2.本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三毕业生,于指定日期直接到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城厢街道体育路200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具体日期另行公告,详见萧山教育信息网)。
往届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义务教育证书》,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三毕业生须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由就读学校从浙江省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若在外省学校就读的,则提供就读学校从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信息表),打印的信息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3.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正确填写《萧山区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报名基本信息登记表》,并由学校统一正确录入电脑,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将报名数据上交区教育局高中教育科。

二、招生计划

答:按全区初中毕业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学校,各类优质高中招生总数占升学总数比例达到85%的目标,制定各类高中招生计划。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按《萧山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萧教学〔2008〕11号)执行。

四、招生考试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片组织实施,在2018年5月上旬进行,区教育局进行监控和抽测,抽测学科的成绩将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中文化课考试在2018年6月中旬进行,体育考试在2018年4月进行。

(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计分方式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答卷时间

满分分值

计分

语文

闭卷

120分钟

120分

按卷面得分

数学

闭卷

100分钟

120分

按卷面得分

英语

闭卷
(含听力)

100分钟

120分

按卷面得分

科学

闭卷

120分钟

160分

按卷面得分

思想品德·
历史与社会

开卷

90分钟

100分

按卷面得分
50%计入总分

体育

共三类6项,按规定自主选
3项目参加一次考试

30分

每一项测试
得分之和

满分分值合计

600分

招生录取总分由升学考试得分和加分二部分构成。各类加分项目和加分办法详见(《关于做好萧山区2018年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萧教〔2018〕26号文件)的附件1。

(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文化课考试命题工作由杭州市普通教育研究室组织实施。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和市普通教育研究室编制的《2018年杭州市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考试命题实施细则》为依据,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正确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力避偏题、怪题,严格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

(五)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的体育考试,详见《关于做好萧山区2018年初中毕业学生身体素质测试工作的通知》。

(六)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课考试的考务工作由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七)文化课考试试卷采取集中统一网上评卷,评卷工作由萧山区教育研究室组织实施。

(八)升学考试成绩由区教育局高中教育科负责发布,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高中教育科组织实施。

五、招生录取

(一)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等作为前置条件,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批次分为,萧山中学提前招生录取(已完成)、特长班(生)录取、第一批次(定向分配)录取、第二批次(普高)录取、第三批次(职高、中专、技校)录取。

(三)各类高中招生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1个,第二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其中,主城区面向萧山招生的学校中只能选报二所,第三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三个批次的志愿,在升学考试成绩揭晓后一次填报完毕。

(四)关于第一批次的定向分配名额及录取。

1.萧中、二中、三中、五中各校招生总数的60%名额,按毕业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萧中已自主招生的402名(即提前正式录取121名和提前预录取的281名)计入60%的定向分配数之内。

2.定向分配名额录取时,如有初中学校未能用完所分配的指标,则划归到第二批次的招生计划中;如因录取时末位同分而超录,则占用第二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即第二批次中8所普高的可录取总数等于计划招生总数减去第二批次前已实际录取的总数。

(五)各类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

1.在第一批次(重高定向分配)录取时,享受分配政策优惠录取的学生,其升学成绩总分需达到定向分配录取控制分以上(定向分配录取控制分的设定标准为萧中、二中、三中、五中和萧山实验高中5所重高录取总人数105%的名次所对应的分数),并满足初二、初三两个学年都在本校就读的条件。

2.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中招录取的前置条件。凡要求升学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4个P等及以上,其中报考第一、二批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3个A等和3个P等及以上。

3.本区户籍及父母一方持有效的《萧山区人才居住证》和华(归)侨子女、港、澳、台籍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各类高中。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在本区初中连续就读满三年(拥有我区连续三年初中学籍)即可填报全部批次的志愿。
不满足该条件的只可填报第三批次及第二批次中的民办普高的志愿。

5.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允许报考第三批次及第二批次的民办普高的志愿(非萧山户籍往届生必须在萧山区毕业)。

6.第二批次普高录取的中考总分须在350分以上(含特长班)。

7.特长生报考也需符合上述前置条件。

(六)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操作序列为:体育特长生录取、普高特长班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第二批次录取、第三批次录取。按照此录取操作序列,凡被前一序列操作中录取的考生,其后续录取操作序列中所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

(七)报考特长班(生)的考生需参加特长测试。报考普高特长班的学生可选报1~2个特长班,报考区教育局直属高中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可根据自身特长确定1个体育特长专项,选报1~4个学校。报名和测试在5月完成,具体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上的时间要求。特长生招生办法详见附件2。

(八)普通中专与第一、二批次招生学校二者不得兼报,对既填报第一、二批次志愿又填报普通中专志愿的学生,则第一、二批次的志愿按废弃处理。普通中专的成绩计分方式、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请参阅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8年杭州市各类普通中专招生手册》。

(九)录取时,如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出现末位同分且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同分数的学生都予以录取。其中,在主城区学校的录取时,如在录取时末位出现同分并列,且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因主城区学校不允许超录,所以,末位同分者按以下规则决定投档的先后次序:

1.招生考试中语、数、英三科合计得分高的考生;

2.招生考试中语文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3.招生考试中数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4.招生考试中英语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5.招生考试中科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6.招生考试中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7.招生考试中体育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按照各批次的录取方式及顺序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表》须经家长亲笔签名,学校录入后再由学生核对后确认签名。

(二)凡被第一、二批次(含第一批次前)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择校。凡被第三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后不得再择校。

(三)各招生学校(含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

(四)各高中、初中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相关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坚持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和新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就读与学籍所在学校相一致。

(五)各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家长的关注与疑惑,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为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各招生学校都必须按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区划
萧山辖14个街道,12个镇,即城厢街道、北干街道、蜀山街道、新塘街道、义蓬街道、南阳街道、靖江街道、河庄街道、前进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闻堰街道、宁围街道、新街街道;河上镇、戴村镇、浦阳镇、进化镇、临浦镇、楼塔镇、义桥镇、所前镇、衙前镇、瓜沥镇、益农镇、党湾镇。
行政中心驻北干街道金城路685号。
关于萧山县境范围的文字记载,最早见诸南宋 《嘉泰会稽志》,当时全境东西宽62里,南北长90里。东至山阴县界50里,以西小江中流为界,自界至山阴县53里;西至临安府钱塘县界23里,以浙江中流为界,自界至钱塘县30里;南至诸暨县界 60里,以劳岭为界,自界至诸暨县65里;北至临安府钱塘县界35里,以浙江中流为界,自界至县47 里。东南到山阴县界51里,西南到临安府钱塘县48里,东北到山阴县界49里,西北到临安府钱塘县界15里。这一境域经元、明直至清中叶,县境范围,无重大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萧山与绍兴、诸暨两县相邻的部分地域,在行政区划上有几次变动。 1950年10月,绍兴县进化区所属青化、进化、城山等15个乡及临浦镇原属绍兴县部分划归萧山县。萧山县钱清镇划归绍兴县。
1956年2月,绍兴县安昌区所属东湾、夹灶、塘 北等11个乡划归萧山县,萧山县进化区的莲东、莲 西、夏履3个乡划归绍兴县;萧山县河上区的安山、 桃源、径游3个乡和尖山乡的谢家、新河口2村划归诸暨(1957年3月又划归萧山);诸暨县岳驻乡的小山 头、方山前、兰头角、岳驻4村和莫家的半个村划归萧山县。
由于围垦,县境面积有了扩大。萧山围垦,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经历年筑堤围圈、开发建设的钱塘江畔的新土地。其北、东、西三面濒临钱塘江,南接南沙大堤。经多次大小规模不同的围垦,至2000年底,萧山围垦面积达52.62万亩。 1996年,经省政府批准,从5月1日起,当时的 萧山市浦沿、长河、西兴三镇划给杭州市西湖区(后单独建为滨江区)。5月24日,西兴镇的东湖、杜湖、湖头陈三村仍归萧山市,属城厢镇。区划调整前,萧山市地域面积为1492.26平方公里,三镇划出 面积为72.04平方公里,占全市的4.8%,调整后全市 实有地域面积为1420.22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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