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照顾政策
根据省厅《中招通知》中有关奖励照顾政策,结合我州实际,奖励照顾政策调整如下:
1.报考普通高中的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录取,州级优秀学生加2分录取。
2.港澳同胞、台胞、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3.学习日语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降低5分录取。
4.根据《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延边州政府部门2015年第一次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决定》(延州政发〔2015〕18号)要求,取消竞技体育管理重点校项目。对2015年9月30日之前参加重点校各项赛事,取得成绩并符合政策条件的初中在校生,继续享受重点校运动员政策,经州教育局和州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准许体育免试并按中考体育满分(50分)计入中考成绩;经州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项测试合格的重点校运动员,报考延边一中、延边二中降低30分录取,报考其他普通高中时降低50分录取。
5.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延边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按照各录取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军人烈士子女按照各录取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6.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 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公办字﹝2007﹞26号)执行。
7.按照《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获得省、州政府批准的“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的本人或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降低10分录取;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8.外商和域外客商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开放带动战略具体实施办法》(延州发〔2006〕18号)有关规定,统招生降低5分录取。
上述奖励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以上,取最高项值。
各县(市)要按照州教育局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将各类奖励照顾生名单公示一周,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考延边一中、延边二中的各类奖励照顾生公示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延边州教育局简介:
研究提出全州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步骤,并组织指导、协调、实施。
吉林省延边州简介: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谚文:연변조선족자치주),吉林省辖自治州,简称延边或延边州,位于中国东北吉林省东部中朝边境,整个地势西高东低,自西南、西北、东北三面向东南倾斜,地处北半球的中温带,属中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全州总面积4.33万平方千米,辖6市2县;2017年人口210.14万人。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11个对朝、对俄口岸,口岸过货量占吉林省的90%以上;有1个国际机场,航线直达“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和环日本海各国;图们江是中国内陆进入日本海的唯一水上通道。延边是中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和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地区,中国朝鲜族人口的42.3%居住在这里。延边是满族及其祖先肃慎人的发祥地、清朝的“龙兴之地”。
2017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实现生产总值927.58亿元,比上年增长3.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9.19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424.90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433.50亿元,增长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