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联〔2012〕10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执行。
(2)公安子女优待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报考普通高中时应降分录取。优待对象范围为:全国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优待对象的确定,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少数民族考生、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应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铜川市教育局:
铜川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能部门,位于铜川市新区斯明街7号。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工作。局机关共有55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15人(退居二线4人),科级干部15人,内设6个职能科室,1个派驻机构,3个事业科室,即: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础教育科、德育科、督导办公室、审计监察室(派驻机构)、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办公室、学校后勤管理处、电教馆。局属事业单位5个(市一中、市考试管理中心、市教育科学研究室,市聋哑学校、朝阳小学),派出机构1个(市教育局新区教育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