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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凉山中考政策方案

2019凉山中考政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精神,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府发〔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制

2019年我州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以下统称“中考”),中考实行全州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州招考委领导下,由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分类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州招考办设立录取场,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批次统一进行录取,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安排工作人员到录取场参与录取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领导下,由州招考办和各县市招办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全州统一录取,公开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尊重志愿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以志愿作为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择优录取原则。依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州招考委、州教育体育局将重新调整凉山州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下设工作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另文印发。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报考师范类的考生还需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

(2)已取得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回流学生(拟报考彝区、藏区“9+3”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学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初中毕业后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申请在就读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父母的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后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县市报名参加中考和填报就读县市的普通高中志愿。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附件1)由县市招办于2019年5月15日前统一报州招考办备案。

3、州内跨县市就读的非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县市报名参加中考和填报升学志愿,也可在就读县市报名参加中考。在就读县市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凡具有三年就读县市初中阶段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三年,允许填报就读县市的普通高中志愿;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户籍所在县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有跨县市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考生在就读县市的学籍和就读年限由就读学校初审后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名单(附件2)由县市招办于2019年5月15日前统一报州招考办备案。中等职业学校(含各县市职业高中)志愿不受户籍和就读年限的限制。

4、州外户籍在我州各县市就读的非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确有意愿在就读县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应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报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在就读县市报名参加中考,但不得填报我州公办普通高中升学志愿。中考结束后,由就读地县市招办出具中考成绩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供考生户籍地教育部门作为升学录取依据。州外户籍非随迁子女考生名单(附件3)由县市招办于2019年5月15日前统一报州招考办备案。

5、在州外就读的我州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拟回原籍参加中考和升学,应在我州规定的中考报名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招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同时还应报名参加2019年的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在报名参加中考后可填报户籍所在县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有跨县市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6、我州户籍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县市招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参加中考,同时还应报名参加2019年的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毕业年限在一年以内(即2018年毕业)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县市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有跨县市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毕业年限超过一年(即2017年及之前毕业)的初中往届毕业生,只能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7、拟报考彝区、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报名参加中考和填报“9+3”志愿,其中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同时报名参加2019年的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9年3月27日-4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1、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县市外就读回原籍报名的考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报考“9+3”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招办设置的报名点报名。所有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2、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凉山州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告知书》(附件4)和《凉山州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5),承诺本人已知晓考试招生政策,符合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自愿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和纪律。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负责发放并回收考生签署的告知书和承诺书存档备案;县市外就读回原籍报名的考生、初中往届毕业生以及报考“9+3”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由县市招办负责发放并回收考生签署的告知书和承诺书存档备案。

3、中考实行网上报名,由考生在指定报名网址(http://218.88.252.36:9026)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中的报名入口进行登录,通过网上填报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的登陆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登陆后考生须自行修改密码。登陆用户名和密码是考生网上报名、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的唯一身份标识,考生应妥善保管,如因遗忘密码或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凉山州民族中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西昌市统一组织报名。

(四)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考生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籍号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户籍信息、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学籍信息与户籍信息有不一致的考生,应由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对学籍信息进行更正后,再进行报名。

2、初中学校要负责查验本校参加中考报名应届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县市招办要负责查验在招办报名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对县市外就读回原籍报名的考生还应查验其就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就读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报名的初中往届毕业生还须查验其初中毕(结)业证书和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报考“9+3”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还须查验其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学校要对本校报名考生的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县市招办要对在招办报名考生的填报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后须在报名平台中打印考生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学校负责收回本校考生的报名信息确认表存档备案,县市招办负责收回在招办报名考生的报名信息确认表存档备案。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因填报有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4、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报名方式、报名要求与中考一致。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凡未参加过我州2018年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需报名参加2019年的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已参加过我州2018年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9年的考试。

5、中考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市招办应于2019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采集完成考生的面颊信息。

五、考试

中考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州招考委统一领导,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州招考办负责组织,各县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考务工作参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全州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制定参考答案,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实行网上评卷。中考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命题以课程标准和教材为依据,着重考查学生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以及学科基本素养。各学科的考试说明由州教育体育局另文印发,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公布。

(一)考试科目

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体育、理科实验操作(物理、化学)、彝(藏)语文加试(二类模式考生参加)、一类模式彝语文(一类模式考生参加);初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

(二)考试形式

1、中考各笔试学科均为闭卷考试,实行题卷分离,使用统一的网上评卷答题卡。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化学同堂合卷120分钟,道德与法制、历史同堂合卷90分钟,彝(藏)语文加试、一类模式彝语文各90分钟。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为闭卷笔试,两科同堂合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实行题卷分离,使用统一的网上评卷答题卡。所有学科的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和智能电子产品。

2、理科(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提前举行,由州教育技术装备所统筹组织,各县市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在201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之间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后报州教育技术装备所备案。考务工作要求另文通知。考试期间,州教育技术装备所将组织专业人员赴各县市开展巡考督查。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数据库由各县市招办于2019年5月25日前报州招考办备案封存。

3、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单独提前举行,由州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各县市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在201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之间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后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考试期间,州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专业人员赴各县市开展巡考督查。体育考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与握力体重指数选测一项,满分15分;50米短跑与立定跳远选测一项,满分20分;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与台阶实验选测一项,满分15分。总分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数据库由各县市招办于2019年5月25日前报州招考办备案封存。

(三)考试分值

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各150分,分为A、B卷,A卷卷面分各100分,B卷卷面分各50分;物理90分(卷面分80分,实验操作考试10分),化学60分(卷面分50分,实验操作考试10分),道德与法制卷面分50分,历史卷面分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二类模式彝(藏)语文加试卷面分100分,一类模式彝语文卷面分100分。初二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卷面分100分,地理卷面分100分。

(四)考试时间(笔试)

时间

上午

下午

6月13日

9:00—11:00

语文

14:00—16:00

英语

16:30—18:00

道德与法制、历史同堂合卷

6月14日

9:00—11:00

数学

14:00—16:00

物理、化学同堂合卷

16:30—18:00

彝(藏)语文加试

(或一类模式彝语文)

6月15日

9:00—11:00

初二生物、地理同堂合卷

——

(五)成绩计算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卷成绩,物理、化学计卷面成绩加实验操作考试成绩,道德与法制、历史计卷面成绩,生物、地理计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一类模式彝语文计卷面成绩,体育计毕业考试成绩。所有学科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各等级标准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2、普通高中招生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B卷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满分6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道德与法制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生物、地理按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各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二类模式彝(藏)语文加试按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50分,总分满分900分。

3、一类模式普通高中招生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B卷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满分6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道德与法制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生物、地理按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各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一类模式彝语文满分100分,总分满分950分。

4、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9+3”免费职业教育)招生成绩计分办法:实行加权值计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卷成绩,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满分6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道德与法制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生物、地理按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各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总分满分850分。

六、评卷

2019年中考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学科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州招考委、州教育体育局领导下,由州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务必在2019年6月16日前将所有考生的考试答题卡送达州招考办。考生成绩于2019年6月23日由州招考办返回各县市招办,再由县市招办返回各学校。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对外公布和查阅。严禁各县市、学校对考试成绩排位情况进行炒作。为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评卷质量,允许考生查分不查卷。需要查分的考生应于2019年6月24日-25日到县市招办登记,各县市招办于6月26日前将查分名单报州招考办,逾期不再办理。

七、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州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在2019年5月15日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参考初中三年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综合素质给以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要慎重。评价结果是作为衡量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学校应在中考前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数据库由各县市招办汇总后于2019年5月25日前报州招考办备案封存。

八、加(降)分政策

(一)加分政策

1、体育类。在州级及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参与主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单项前三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前三名的主力学生运动员(50%队员),按照国家级第一名10分,国家级第二名、省级第一名7分,国家级第三名、省级第二名、州级第一名5分,省级第三名、州级第二名3分的标准予以加分。取得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学生运动员,可按一级7分,二级5分,三级3分予以加分。

2、艺术类。在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艺术个人项目比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加10分;获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的加7分;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州级一等奖的加5分;获省级三等奖、州级二等奖的加3分。在四川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凉山赛区比赛中,获一等奖加5分,获二等奖加3分。

3、科技创新类。在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加10分;获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的加7分;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州级一等奖的加5分;获省级三等奖、州级二等奖的加3分。

4、过程评价类。对荣获州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予以7分加分。

5、考生身份类。对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予以5分加分。

以上各类加分除考生身份类外,必须是考生在初中阶段(即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获得的奖项或荣誉。考生有多项加分时,不进行累加,只按最高一项的加分计入升学总成绩。按照州政府印发的《凉山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规定,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以上各类加分项目。

(二)降分政策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享受相应标准的降分录取。地方烈士子女参照军人烈士子女降分标准执行。

考生的加、降分申请及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另文印发。

九、招生计划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初中毕业学生规模、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及学位情况,结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统筹测算后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州教育体育局,经州发改委、州教育体育局共同审核后以学校为单位另文下达。

(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与当地政府的办学合作协议以及自身办学能力确定,经所在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执行,其中的政府购买学位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所在县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于2019年4月30日前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得调整。各县市、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不产生56人及以上大班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州教育体育局另文下达后向社会公布。

十、招生范围

(一)凉山州民族中学为州直属学校,其招生计划面向全州招生。

(二)经州教育体育局批准有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跨县市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使用以上计划面向全州招生。

(三)一类模式普通高中实行分区域招生,其中,昭觉县民族中学招生范围:布拖县、金阳县、雷波县、美姑县、昭觉县;喜德县民族中学、喜德县民族中学瓦尔高中部招生范围:越西县、甘洛县、喜德县;西昌市民族中学招生范围:普格县、西昌市;盐源县民族中学招生范围:盐源县、木里县。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等县的二类模式考生原则上不提倡分流到一类模式,确有意愿报考一类模式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于填报志愿时在相应批次自主填报以上学校中的一所。

(四)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以招收学校所在县市户籍的考生为主,适当招收县市外户籍的考生,具体招生比例由学校与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确定后报州教育体育局执行;学校的自主招生计划应以我州户籍考生为主面向全省招生。

(五)其余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属地招生原则,只能面向学校所在县市范围进行招生。

(六)州内中等职业学校(含各县市职业高中)招生计划面向全州进行招生。

十一、招生办法

(一)指标到校生

1、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必须以指标到校生的方式合理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凉山州民族中学的指标到校生名额由州教育体育局下达到县市,再由各县市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分解到辖区内的每一所初中学校。州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可根据办学实际自愿申报指标到校生,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30%以内,以指标到校生的方式合理分配到本县市辖区内的初中学校。

2、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州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指标到校生工作方案。初中学校要依据学生初中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初三上期中考适应性考试成绩占80%、初二学年末文化考试成绩占20%)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B等及以上的要求,按照学生自愿、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制定指标到校生推荐办法,并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执行。学校按照本校指标到校生名额进行等额推荐,推荐学生名单应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经学校公示并推荐为指标到校生的考生不得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

3、享受指标到校生的考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必须读满2学年以上。报考指标到校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由录取场根据普通高中学校确定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公布的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指标到校生的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另文印发。

(二)特色项目班

1、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批并确定的体育、艺术特色试点学校可提出体育、艺术类的特色项目班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提出学科类的特色项目班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州教育体育局布点的体教结合项目学校,应由学校按特色项目班的要求提出体教结合特色班招生申请和州教育体育局与学校共同制定的招生办法;有政策性项目班的学校也应按特色项目班的要求提出项目班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以上各类项目班的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由学校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批。每所学校申报的项目班原则上不超过2个,按每班50人申报,单独编班,面向全州招生。

2、拟报考特色项目班的考生应于2019年6月15日-17日在指定的报名网址(http://218.88.252.36:9026)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的报名入口进行登录,在特色项目班报名处通过网上填报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特色项目班。报考考生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项目考核,其中体教结合特色班的专业考核由州教育体育局与招生学校共同组织。

3、报考特色项目班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由录取场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制定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含加分)与项目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特色项目班的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另文印发。

(三)艺体特长生

1、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需要提出艺体特长生招生申请和招生办法,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批。每所学校的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当年招生班数每班不超过6人进行申报,申报的招生计划应明确艺术、体育的具体专业门类,面向全州招生。

2、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是在初中阶段(即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对应专业比赛中的奖项获得者或对应专业等级获得者。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应于2019年6月15日-17日在指定的报名网址(http://218.88.252.36:9026)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的报名入口进行登录,在艺体特长生报名处通过网上填报方式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门类。报考考生需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核。

3、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由录取场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制定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含加分)与专业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艺体特长生的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另文印发。

(四)跨县市招生

1、省、州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及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自愿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跨县市招生申请。拟申报跨县市招生的学校需填写《凉山州2019年普通高中跨县市招生申报表》(附件6)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盖章后统一于2019年4月24日前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批。

2、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跨县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以使用除指标到校生、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外的本校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州招生,其中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超过50%,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超过40%,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超过30%,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不超过30%

(五)民办普通高中

1、民办普通高中本校直升学生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并确定名单,自愿直升就读的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应共同签订《凉山州2019年自愿参加民办普通高中直升承诺书》(附件7),并将中考准考证原件交予直升就读学校。

2、民办普通高中单独举行的自主招生考试必须安排在全州中考结束后的2019年6月16日至6月20日期间进行。被民办普通高中预录取并自愿就读的我州考生,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应共同签订《凉山州2019年自愿参加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承诺书》(附件8),并将中考准考证原件交予自愿就读的学校。考生在未被预录取或未明确自愿就读前,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扣留学生的中考准考证原件。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2019年6月21日12:00点前将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盖章的本校直升预录取学生名单(附件9)、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名单(附件10)与学生的承诺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原件(须加盖有县市招办鲜章)报送州教育体育局审核。

4、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报送的名单中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的学生以及未参加全州中考的学生(不含州外考生),州教育体育局将不予审核,州招考办将不予录取。凡审核符合录取条件的直升预录取学生和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由州招考办进行录取。一经录取,考生所填报的公办普通高中升学志愿自动失效。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2019年6月21日全部完成,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不再予以补录。

(六)中等职业学校

各县市的职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县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以及彝区、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志愿填报

(一)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填报升学志愿(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除外),方可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升学志愿在中考成绩通知后由考生根据招生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结合本人意愿,在指定网址(http://218.88.252.36:9026)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志愿填报入口登录,通过网上填报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二)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职、“9+3”免费中职)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6月15日8:00至6月29日18:00;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8:00至6月27日18:00。

(三)普通高中志愿与五年制高职志愿不得兼报,在普通高中的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19年7月3日至7月4日24:00前在网上补填五年制高职志愿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四)志愿填报平台将对考生志愿信息实行加密保护,除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询和修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法查询和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为帮助考生熟悉填报流程及方法,确保网上志愿填报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5月23日至25日将安排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模拟演练。

(五)高中阶段学校的志愿共设置八个批次。

提前批次包括三个类别,按照录取先后顺序依次为: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民办普通高中直升学生、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本批次只设一个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民办普通高中直升学生及自主招收学生无需填报志愿。

第一批次包括三个类别,设为三个顺序志愿,按照录取先后顺序依次为:特色项目班计划、艺体特长生计划、一类模式计划。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和批次的录取。

第二批次为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除指标到校生、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计划外的招生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除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计划外的招生计划以及民办普通高中政府购买学位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为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提前批次及第一、二、三批次已录取学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空余学位的调剂补录。

第五批次为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第六批次为彝区、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第七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设四个平行志愿。

(六)志愿填报须考生本人操作,由考生及家长(监护人)自主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填报。初中学校在对考生进行志愿填报指导的同时要充分尊重考生的选择,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剥夺考生的选择权利,更不得擅自更改学生志愿,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招生纪律严肃处理。

(七)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志愿信息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由考生本人进行修改。考生在填报志愿或再次进行修改之后一定要点击保存,否则由于没有保存将导致无志愿或志愿修改无效。超过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志愿信息将被锁定且无法进行修改。

(八)初中学校应确保每一名参加中考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放弃填报志愿,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必须签署《凉山州2019年自愿放弃填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承诺书》(附件11)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学校存档备查,一份由县市招办存档备案。

十三、录取办法

(一)新生录取

1、中考阅卷工作结束后,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招生计划、中考成绩、考生人数以及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统一划定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指导线、普通高中志愿指导线。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划定本县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本县市民办普通高中政府购买学位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州直属学校和省一级示范性高中可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本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执行。

2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指导线、普通高中志愿指导线、各县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本县市民办普通高中政府购买学位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州直属学校和省一级示范性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中考总分一分一段人数统计于2019年6月24日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向社会公布。

3、提前批次及第一、二、三批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工作在2019年6月28日至7月3日进行,由州招考办分批次统一进行录取,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安排工作人员到录取场参与录取工作。录取以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依据。凡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的考生、中考成绩(含加分)低于报考学校所执行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及未参加全州中考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招生投档比例为1:1,每一名考生只有一次被录取的机会。提前批次为顺序录取,依次为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民办普通高中直升学生、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第一批次为顺序志愿,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录取,依次为:特色项目班计划、艺体特长生计划、一类模式计划。其中,一类模式录取时,优先录取成绩排位在前60%的填报了一类模式普通高中志愿的一类模式考生,在出现同一分数相同位次时,在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在计划不足时,依次看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位次优先。如招生计划还有空余,再按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了一类模式普通高中志愿且彝语文加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分数的二类模式考生,同一分数在排位时,依次看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位次优先。

第二、三、五、六、七批次均为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按照位次优先进行录取,一名考生对应一个位次,所有考生按成绩排序,同一分数在排位时,依次看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位次优先。在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时,严格遵循考生所填志愿的顺序,检索时,先从A志愿开始检索,若A志愿没有余额,再检索B志愿,若B志愿学校还有余额,就不再检索考生其后的C、D志愿,而开始检索下一位次考生。其中,公办普通高中的跨县市招生,按考生在全州的位次和该学校的跨县市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考生报考有跨县市招生计划的学校,若考生为招生学校所在县市户籍的学生(包括符合随迁子女条件以及学籍、就读年限均达到三年的非本县市户籍考生),在录取的时候,如面向本县市的计划已经录满,而面向全州的计划还有剩余,可录取到该学校;若考生为招生学校所在县市外户籍的学生,在录取的时候,不能使用面向本县市的计划,只能使用面向全州的计划进行录取。在录取一类模式考生填报的非一类模式普通高中志愿时,其彝语文成绩须按50%折算后再计入中考总分。

5、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应慎重填报志愿,一经填报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不得更改到其他学校就读。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接收已被州内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的学生。州教育体育局将严格按州招考办录取的学生名单审核学校申报的新生学籍,确保录取结果与学籍注册一致。

6、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应于2019年7月4日至8日在学校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考生也可在指定网址(http://218.88.252.36:9026)或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查询录取结果,无论是否录取,考生均可自行打印录取结果凭条。

(二)报到注册

提前批次及第一、二、三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新生须在2019年7月10日至12日18: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中考准考证原件到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州招考办统一录取的名册进行新生报到注册,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接收录取名册之外的学生。

(三)调剂补录

1、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提前批次及第一、二、三批被录取的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造成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可在第四批次进行调剂补录。

2、学校应于2019年7月14日前将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注册情况、调剂补录计划以及报到学生的电子名册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汇总,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本县市的《凉山州2019年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注册情况统计表》(附件12)和《凉山州2019年普通高中新生报到注册名单》(附件13)的电子版一并报送州教育体育局审核。

3、普通高中学校的调剂补录计划以及调剂补录的对象范围于2019年7月16日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向社会进行公布。

4、凡在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州内任何一所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调剂补录的对象范围及条件要求于2019年7月17日至18日到有调剂补录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向学校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需查验原件)、中考准考证原件(须加盖有县市招办鲜章)以及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处于“未录取”状态的录取结果打印凭条。

5、有调剂补录计划的学校在2019年7月19日至20日自主进行补录。凡未参加全州中考的考生或中考成绩(含加分)低于报考学校所执行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已被州内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学校均不得予以补录。

6、调剂补录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于2019年7月21日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调剂补录的预录取学生名单(附件14)和考生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原件(须加盖有县市招办鲜章)。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准后于2019年7月23日前统一向州教育体育局报送本县市各学校调剂补录的预录取学生名单和考生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中考准考证原件,经州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由州招考办予以录取。报送的名单中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的考生以及不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州教育体育局将不予审核,州招考办将不予录取。

7、一类模式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时,已经优先录取了排位在前60%的填报了一类模式普通高中志愿的一类模式考生,第四批次调剂补录不再面向一类模式考生,学校只能补录招生区域内未被任何一所学校录取的彝语文加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分数且中考成绩达到学校所执行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二类模式考生。

(四)中职学校

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和时间安排,五年制高职志愿、彝区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录取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由州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十四、考试经费

(一)中考报名考试费按《凉山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改委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凉发改价格〔2017〕841号)执行,报名考试费按每生60元收取。根据招生考试工作实际,报名考试费中,40元用于报名及文化考试,其中上交州招考办18元,县市自留22元;12元用于实验操作考试;8元用于体育考试。加试彝(藏)语文的考生,参照《四川省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川价字非〔1996〕28号),可另收取每生5元的加试费,用于各县市组织考试费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资助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的通知》(川办发〔2003〕12号)精神,对核准免收报名考试费的贫困家庭学生,其报名考试费由就读学校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试卷费按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关于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统考试卷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凉发改价格函〔2014〕138号)执行,各县市应于考前按照1.6元/生(生物、地理各0.8元)的标准向州教科所上交试卷费,用于命题、制卷等开支。县市招办组织报名、考试所需费用以及上交州教科所的试卷费,由各县市按照参考学生人数统筹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根据当地物价,在精打细算的前提下据实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

(三)中考报名考试费由县市招办负责收取,各县市招办将经费按规定和要求,划拨给组织考试的相关部门及上交州招考办。各县市组织考试的经费缺口,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由县级财政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予以解决。各县市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禁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如有发现或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五、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一)考试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事关教育行风,是一项政策性强、规范性要求高的工作。各县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基教、职教、纪检、计财、安全、招办、教研、技装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保证报名、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万无一失。

(二)各学科的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国家机密,各县市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安全保密制度,将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放在考务工作首位。在试卷的领取、运送、交接、保管及值守等各环节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试卷、答题卡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三)各县市、各考点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加强考试期间考生饮食卫生、住宿、道路交通、自然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县市应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设置考点考场,有条件的县市尽量统一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对非标准化考场要通过加强安检、屏蔽信号等措施进行规范。每个考室安排考生三十人,考生座位必须一人一桌单行排列。县市内要实行学校间交叉监考,初三年级的教师和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科教师以及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安排担任监考教师。

(五)考试期间,各县市要安排工作人员到各考点驻点督考,并对各考点开展巡考督查工作。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从各县市抽调工作人员开展县市间的交叉驻点督考,同时组织州级相关部门组成巡考组到各县市开展巡考督查,确保中考的公平、公正。

(六)州招考委、州教育体育局将制定全州中考及招生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对各县市的政策宣传、考试组织、招生相关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县市,取消本年度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资格,并视情节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六、加强政策宣传咨询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初、高中学校要精心组织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录取程序等,正确引导舆论,争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舆论氛围。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拟写1000字左右的招生宣传资料并配2张图片,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州教育体育局审核,经审核的招生宣传资料可在凉山州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jyt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统一进行发布。

十七、严格招生纪律

(一)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报名参加中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阻挠学生参加考试。严禁初中学校干涉考生及家长(监护人)填报志愿,不得有强迫、限制、诱导或代替学生选择志愿的行为。严禁初中学校歪曲事实,故意降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二)除经州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的特色项目班项目考核和艺体特长生专业考核外,严禁公办普通高中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严禁民办普通高中在规定时间之前提前组织招生考试,严禁招生学校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控制招生范围。对学校擅自跨县市、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擅自接收已被州内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学生,将严格执行不予注册学籍的规定。

(四)严禁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招生;严禁学校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严禁中介机构和个人组织学生培训为州外学校介绍生源或提供招生服务;严禁各县市、各学校接受未经省、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跨区域招生的学校开展招生宣传。

(五)各县市要加强对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违反考风考纪,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因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事故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者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州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将全程管理和监督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并将考试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州上设立考试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各县市也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0834-3226779;州教育体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0834-3222975;州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0834-2893105。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州纪委派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834-3222873。

十八、材料报送

(一)各县市要在中考报名结束后,认真填写《凉山州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试卷需求订单表》(附件15)并加盖公章与电子文档一并于2019年5月5日前报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各县市应及时汇总本县市普通高中学校的各类招生计划,准确填写《凉山州2019年普通高中各类招生计划统计表》(附件16)于2019年4月24日前报送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各县市需上报的其他相关材料,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州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刘亚美,电话:3226779,传真:3229216,邮箱:lszjyjjjk@126.com。

十九、各县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市的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并在2019年4月30日前分别上报州招考委、州教育体育局。

二十、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凉山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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