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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张家口中考加分政策

2019张家口中考加分政策

一、优惠加分

 

  1.考生享受优惠加分项目及所需材料如下:

 

  ⑴本人为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加10分。需出具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及考生户籍所在县区计生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本人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需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⑶本人为归侨或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加10分。由市侨办出具证明;侨眷高知子女考生加10分,由省侨办出具证明。

 

  ⑷本人为烈士子女的考生加30分。由市(县区)民政部门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存根》、烈士与考生本人关系证明。

 

  ⑸本人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的考生加10分。由市(县区)公安部门出具《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本人关系证明书。

 

  ⑹关于军队子女具体招生政策按照《张家口市教育局、张家口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张教发[2014]5号)文件执行。

 

  如考生享有两项以上(含两项)优惠加分条件,取优惠分数最高一项,不可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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