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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淮北市中考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_中考政策

  2019年淮北市中考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发布了,中考考试时间:6月14日至6月17日。具体详情如下所示:
  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组织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中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一)考试的科目、分值、命题原则
  2019年中考我市继续使用全省统一试卷。2019年九年级学生考试科目: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学科合卷共计150分,物理与化学学科合卷共计150分,合卷科目的答题卷原则上不分开印制。体育与健康6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5分,学生需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等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选择一科进行。
  2019年八年级学生考试科目:生物学50分(其中实验操作考试1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2019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成绩不计入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作为初中毕业和普通高中录取依据。
  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9年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
  (二)考试方式
  2019年九年级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实行纸笔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纸笔开卷考试,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测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019年八年级学生地理实行纸笔闭卷考试,生物学实行纸笔闭卷考试与实验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为必考,分值为10分。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方式,由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相关学校自行组织。
  体育与健康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内容和办法,根据《关于做好淮北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2019〕4号)、《关于公布2019年淮北市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试题的通知》(教备〔2019〕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淮北市初二生物学学科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备〔2019〕7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音乐、美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查,并将考查等级上报所属教育局。
  (三)听力残障学生免试听力办法
  在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后外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外语考试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外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9年免试听力考生的外语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1.25。申请听力免试的考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医院证明及病历、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点于6月3日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否则不予免试。

  (四)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6月14日至6月17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2019年淮北市中考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特长生专业考试时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时进行。
  2019年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时间为6月17日后进行,原则为一周时间,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由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相关学校统筹安排进行,具体安排另文下发。
  二、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组织,市考试管理中心和教研室具体实施,采用网上评卷方式。
  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试卷安全保密、试卷扫描、信息数据处理和成绩公布;市、县教研室负责做好评卷教师和阅卷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审查评卷教师资质,制定评卷规章制度和细则,指导评卷教师准确掌握评卷标准和进度;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监督检查评卷质量,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具体安排由市教研室另文下发。
  三、政策性加分
  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相关加分因素的原始证书和复印件于6月3日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淮北市公安局淮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有关工作的通知》(淮公政治〔2019〕20号)规定执行。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规定执行。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和办法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省统考科目、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依据,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者,按照省统考科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再同等分数者,按语数外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分数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投档录取,依照顺序位从高到低,对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2019年我市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普通班招生计划的80%作为定向生招生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报名数等因素统筹分配,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才能享受该校的定向指标。返乡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根据报名点的报名人数,确定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标分配数。省级示范高中不招收历届生。
  (二)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2019年,考生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中考网上填报志愿,共设置五档志愿:第一批省示范高中计划内,设置两个平行志愿;第二批:省示范高中特长生,设置一个志愿;第三批:国际班,设置一个志愿;第四批:普通高中,设置三个平行志愿;第五批:普通高中特长生,设置一个志愿。
  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负责对本辖区志愿填报和信息确认的组织、管理工作,为本辖区网上填报志愿和信息确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本点直接责任人。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各报名点应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确保志愿网上填报和信息确认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具体操作流程另文下发。
  (三)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批次择优录取。
  录取时,坚持尊重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把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按招生计划分校划定各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录取前根据招生计划按比例划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一律不允许录取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下的考生。
  普通高中录取批次分五批进行。
  第一批:省示范高中计划内,设置两个平行志愿:志愿一统招(定向)、志愿二统招(定向),根据考生成绩,依次按考生志愿一先统招后定向、志愿二先统招后定向的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定向生不设置最低录取控制线,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未完成的指标到校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
  第二批:省示范高中特长生。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分专业录取,省示范高中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
  第三批:国际班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第四批:普通高中。按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录取。
  第五批:普通高中特长生。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分专业录取,其中特长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下50分。
  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不含省示范高中特长生),面向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

  五、严格执纪问责
  (一)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区教育局、有关学校和教师应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封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干预学生填报志愿或买卖生源,坚决杜绝有偿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在招生等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被查处的学校,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计划10%的比例相应减少其招生计划。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并继续将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和教育重点工作。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维护教育形象,自觉排除干扰,坚持以案明纪,充分汲取阜阳市教育局杨俊岭案件深刻教训,勤政廉政,服从组织,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和信息确认工作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报名点务必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结合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好场地和设备以及志愿填报和信息确认期间的电力保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对考生的宣传、服务等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可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志愿填报和信息确认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和业务培训。在志愿填报和信息确认过程中,各志愿填报确认点须加强现场的管理,除考生和技术人员在场外,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宣传,避免代
  填代确认。志愿填报确认点在志愿填报和确认期间须启用视频监控并录像,以备查阅。市教育局将于6月下旬在市、县分别组织中考招生和志愿填报咨询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强学籍监管。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不得招收人籍分离的借读生和无学籍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严格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按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以上的目标要求,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原则上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依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情况、毕业生数量、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执行招生政策情况等,确定本市2019年普通高中的具体计划并分解到各招生学校(见附件2)。各县区教育局要落实全员升学工程,初中学校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动员未参加中考报名的毕业生及未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积极填报普通中专及中等职业学校相关志愿。将各县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纳入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考核,未达到相关考核要求的县区,在2020年将适当核减所辖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五)规范招生行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全面落实各项招生考试制度,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信息七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重点加强对特长生招生的公示。规范录取程序,凡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无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必须经过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一录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录取学生。严格规范国际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分数控制线,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六)强化责任追究。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各县区教育部门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开招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要层层签订规范招生责任书,明确任务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和干涉考生填报志愿等行为,一经查实,是公办学校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是民办学校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2019年秋季开学两周内,市、县(区)教育局将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检查。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中考中招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教育局中考中招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管理考试招生工作,对中考中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完善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和监督本辖区中考中招全过程,确保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考务管理,规范考试秩序。建立健全中考组织管理制度和保密措施,规范考试组织程序,认真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和阅卷等环节工作,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阅卷评分客观公正。市、县考区要把好人员关,选聘责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身体状况好的教师承担监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对考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维持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各考点要加强完善考试设施,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各初中学校要全面开展诚信教育,教育考生自觉抵制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确保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普通高中招生简章要经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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