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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丘中考政策方案

2019安丘中考政策方案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教办字〔20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形式、科目及参考人员范围

1.考试形式及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4科。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的要求,从今年开始,英语学科的听力测试从笔试中分离,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2.参考人员范围。

初一年级学生可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二年级学生须参加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科目的考试(考查),可参加除化学以外的其它文化课科目的考试;初三年级学生须参加所有学业水平考试规定的未参考科目的考试(考查)。休学期内未正常复学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实行多次考试制度,在初一(初二)已参加有关科目的考试但对其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申请提前参加有关科目考试或重考的,需由学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批。申请提前考试(重考)考生的申报情况及考生已参加过考试的科目、成绩等信息由初中学校以书面形式于4月12日前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

(二)考试报名

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需通过“安丘市高中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信息技术科目除外),报名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安丘市高中招生报名系统”登录网址:

http://10.189.33.160/

,具体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1.导入考生信息。

4月8日,基础教育科将2016级、2017级初中学生信息导入“安丘市高中招生报名系统”,供初中学校使用。

2.确定参考学生。

基础教育科于4月9日开启“安丘市高中招生报名系统”学生数据修正模块。初中学校组织初二、初三全体班主任进行学生分班操作,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初三年级在分班和完善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确定每一名学生的参考类别。类别包括:县内普高升学、县外普高升学、职校升学、毕业考试、职校分流、返回原籍、辍学。

3.组织学科报名。

初三年级实验操作技能科目报名时间为4月10日上午9:00至11日下午5:00;体育与健康科目报名时间为4月17日上午9:00至19日下午5:00;初二、初三文化课科目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3日上午9:00至25日下午5:00。

各初中学校在报名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基础教育科联系,联系人:李海龙,联系电话:4395287、4221860。

(三)考试组织及时间安排

1.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

3月30日

,测试组织方案由市普教教研室制订、实施。

2.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于

4月22日

开始,考试组织方案由市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制订、实施,4月30日前完成。

3.体育与健康考试于

5月6日

开始,考试组织方案由体卫艺科制订、实施,5月20日前完成。

4.文化课考试时间为

6月11日至14日

,考试组织方案由市普教教研室制订、实施。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

(星期二)

语文(8:30-10:30)

物理(14:0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7:30)

6月12日

(星期三)

数学(8:30-10:30)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6月13日

(星期四)

英语(笔试部分)

(8:30-10:00)

 

6月14日

(星期五)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5.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由市招生考试中心具体组织,于

4月20日

前全部完成。

6.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4个科目的考查等级认定由各初中学校具体组织,教体局负责审核把关,于

4月20日

前全部完成。

(四)成绩等级划分及备案

所有科目考试考查成绩均用等级表达。

1.成绩等级划分。

实验操作技能科目考试成绩等级由市创新教育研究中心根据要求划定,分A、B、C、D、E五个等级;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等级由体卫艺科根据要求划定,分A、B、C、D四个等级;文化课科目考试成绩等级由潍坊市教科院划定,分A、B、C、D、E五个等级,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分数与笔试分数合并后划定英语科目考试成绩等级;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成绩等级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根据要求划定,分A、B、C、D、E五个等级;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科目考查成绩等级由各初中学校划定,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不超过考生总数的30%。

2.成绩等级备案。

具有安丘市学籍或在潍坊市外就读拟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考生,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4个考查科目成绩等级,由各初中学校于4月20日前通过“安丘市高中招生报名系统”报送。信息技术科目成绩等级由市招生考试中心于4月20日前按规定格式要求报送基础教育科。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成绩等级分别由体卫艺科和创新教育研究中心于5月25日前按规定格式要求报送基础教育科。所有科目成绩等级经审核、公示无误后,由基础教育科统一上报潍坊市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具有安丘市户籍在潍坊市内其它县市区就读(且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拟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就读学校县市区参加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原则上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科目的考试,以上考试科目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考查科目成绩,由就读学校经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一并上传到中考平台;初一、初二年级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考生,各初中学校于4月12日前将学生名单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由教体局协调有关县市区提供考试成绩。

3.成绩等级查询。

考生及家长可于6月底,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qiu.gov.cn/)或“安丘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具体查询时间教体局将在成绩发布前通知各初中学校。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创新实践五个维度。要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劳动教育等修习和参与情况作为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设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等不超过30%,B等为50%,D等严格控制。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A等指标比例实行动态管理。奖励指标严格控制,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奖励部分从B等级中扣除。

初中校长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第一责任人。各初中学校要切实落实好《关于印发<安丘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安教字〔2015〕62号)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潍教明电〔2015〕51号)的有关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和各学期评价结果以及毕业评价等级,要在校内公示5天,经学生签字确认,无异议后,通过“安丘市高中招生报名系统”上报备案(填报时间5月8日至5月10日)。

不具有安丘市学籍、经批准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学生,具有潍坊市内学籍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就读学校负责认定;具有潍坊市外学籍的,由报名学校负责认定。报名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证明等材料认定。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学生,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只能认定为C等(含C等)以下。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学校

1.市内招生学校。

安丘一中、安丘二中、青云学府、实验中学、弘毅中学(民办)5处普通高中和安丘市职业中专(潍坊市机械工业学校)均面向我市招生。

2.市外招生学校。

省定“3+4”分段培养、山东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昌乐一中)、潍坊瀚声学校、潍坊文华学校(高中部)、潍坊一中篮球特长生、潍坊七中女子排球特长生、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课程项目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中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等学校均面向我市招生。潍坊市设置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课程项目班的学校共有6所,分别是:潍坊一中、潍坊七中、诸城一中、高密一中、昌邑一中、昌乐二中。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安丘市学籍或安丘市户籍的2019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具有安丘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可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其中,对于非安丘市户籍的学生,也可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考试成绩作为考生初中毕业学校发放义务教育证书的依据。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汇总,于4月12日前统一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2.具有安丘市户籍,

在安丘市以外学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报名参加学籍所在地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若因居住地迁移原因,确需回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的,须依托户口所在地划片初中学校报名。此类学生须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一致)和应届初中学生学籍号,于4月11--12日期间到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报名资格,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3.非安丘户籍、

在潍坊市以外学校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因监护人来安丘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的,须提供户口簿、学生学籍号、学生及其监护人在我市的居住证(暂无居住证的,须提供监护人在我市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等工作证明,提供房产证或房管局备案的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于4月11--12日期间到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报名资格,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考生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报名,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对于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需参加潍坊市学业水平考试规定的所有科目的考试并取得等级;在审核资格时需一并提供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照片(以学籍号和姓名命名)、初中阶段各学期学业成绩证明及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以上2、3类考生与监护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另外提供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其它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所有证明均需提供原件,证件、证书需同时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志愿。

⑴“3+4”志愿。

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第三个为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⑵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

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

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设一个,考生可以选择填报一所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⑷普通高中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又分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民办普通高中志愿两类。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设4个,即推荐生志愿、特长生志愿、普通生志愿和普通生调剂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志愿设1个志愿。

推荐生志愿。

考生在4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自主选择1处学校作为普通高中推荐生志愿。无此意愿的考生可不填报。

特长生志愿。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自主选择安丘一中特殊才能学生、安丘二中音乐特长生、安丘二中美术特长生和安丘二中体育特长生志愿中的1个志愿。无此意愿的考生可不填报。

普通生志愿。

此志愿为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考生的必填志愿,由考生通过“安丘市高中招生考生选校管理系统”在4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随机选择1处学校作为普通生志愿学校。未选择普通生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志愿的录取。

电脑选校安排在中考报名后、学业水平考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普通生调剂志愿。

有普通高中升学意愿的考生可自主确定是否填报普通生调剂志愿。填报此志愿的考生,有资格参与相关学校的普通生调剂录取。未填报此志愿的考生,不能参与普通生志愿调剂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此志愿由考生自主确定是否填报,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2.市内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要求。

普通高中推荐生志愿、特长生志愿、普通生调剂志愿和民校生志愿均通过“安丘市高中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填报时间与文化课科目考试报名时间一致,普通生志愿待电脑选校工作完成后,由教体局统一导入系统。

⑴各初中学校要印制志愿填报确认书,由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学校留存。考生志愿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⑵特殊考生信息、独生子女信息在志愿填报时一并准确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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