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青中考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驻国家几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三类(含)以上海岛军队,及其在航空、潜水艇、航空航天、涉核等高危职位工作中的士兵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士兵子女,驻一种、三类艰难地域和几类海岛军队士兵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常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士兵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别的士兵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公安人员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級至四级因公残废警员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有二项以上照顾标准的学生,只有按照顾成绩较多的这项测算,不累计加分。
往年初中毕业生考试分数减掉20分后,与应届生一同参加录取。
无传染性疾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应与一般学生一样看待,不可回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