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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曲靖中考加分政策条件规定

(二)照顾政策

1.我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农村户口的彝、壮族考生加10分。

2.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贫困村、民族乡、民族行政村和民族自然村范围内的本地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3.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贫困村、民族乡、民族行政村和民族自然村工作十年以上且现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教师的子女加20分。

4.烈士子女或烈士同胞弟妹加20分,伤残军人子女加10分(应出具证书)。

5.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警察子女加10分。

6.归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加10分;华侨农场的归侨职工子女其户口和上学均在农场的加20分。

7.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报考我市范围内一级高中www.91yuwen360.com加10分,报考我市范围内其他高中加20分。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父母双方必须是农业人口,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合同,由县级计生部门出具证明。

8.下列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

    (2)山区半山区教师子女;

    (3)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贫困乡、民族乡卫生院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的子女,报考医、药类学校的;

9.有特殊贡献、事迹突出的考生经有关单位、学校推荐,提交所属招生办审核,报上级招办和招生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0.以上加分分数不累计,只以最高分值项加分计入。

11.省招考院[2011]165号文件规定,中职、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则以上加分政策只适用于曲靖市内高中学校,各项照顾经市招办审核盖章后生效,照顾实行“加分上线”的办法。

12.加分手续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毕,过期概不受理。

13.凡是其他文件有关中考升学加分的规定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一律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2012曲靖中考加分政策条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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