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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磐安中考政策方案

2019磐安中考政策方案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中学:

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市教基〔2019〕12号)和《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基础教育招生计划及招生政策的通知》(磐政〔2019〕4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继续实施“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

2.文化科目考试时间:6月11-12日。

6月11日   上午:语 文         9:00-11:00

下午: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16:10-17:30

6月12日   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3.体育科目考试根据《磐安县2019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总分63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满分为80分,体育满分为30分。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命题以浙江省教育厅编制的《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为依据,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学习生活的联系,强化命题开放性,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熟题和繁题,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

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科目)形式

(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25分)。

(2)数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

(3)各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5.为确保公平、公正,阅卷工作由金华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采取网上评阅。

6.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由学校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进行认定。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学生的比例应当控制在5%以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自行组织补考。

7.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残疾学生免外语听力测试考生的外语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三、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1095人。其中:磐安中学12个班480人(含保送生80人,定向生240人,特长生14人);磐安县第二中学10个班500人(含特长生16人);磐安县凤凰书院2个班70人(民办,不含面向外地招生);磐安县顺风高级中学1个班45人(民办,不含面向外地招生)。

2.职业高中招生760人。其中磐安县职教中心技校校区15个班520人(含五年一贯制),磐安县职教中心三中校区6个班240人(含职普融通实验班80人)。

3.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初中专(技)招生按省、市下达的计划执行。

(二)报考条件

1.报考条件

(1)本县户籍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中技的年龄不限。

(2)非本县户籍学生除符合本县户籍学生报考条件外,在本县有完整的初中阶段学习经历和学籍的可报考高中段各类学校,未具有本县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习经历和学籍,但初三年级在磐安就读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允许报考磐安中学以外的高中段各类学校(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县政府同意作为人才引进的除外,但需提供工作调动及人才引进的相关材料)。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

②初中段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者。

(三)报名时间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即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按照金市高招委〔2019〕2号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逾期不补报。

凡2019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19年高中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

(四)报名地点

在本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所在毕业学校报考;往届初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和在外县市就读回本县报考的磐安籍考生,经本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在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外县户籍考生要在本县报考的,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可在就读学校报考。报名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

(五)报名办法

1.考生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在外县(市)就读回本县报考的磐安籍考生还须提交由毕业学校提供是否应届毕业生及有无重读的证明;非本县户籍考生还须提交县教育局同意报考的审核表;往届生和社会青年还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肖像信息实行统一采集。

(六)填报志愿

1.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录取批次填报相应的学校和专业志愿。

2.时间安排:县内高中安排在6月12日下午考试结束;普通中专(含“3+2”)和中技在6月20~22日。

(七)录取

1.录取原则和依据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特长条件、加分政策等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确保普职招生人数大体相当。

不在本县报考的,公办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2.录取形式

综合考虑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个体差异,实施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录取、优质高中定向录取、特长招生等多元化的高中段学校招生方法,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和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录取形式为:

(1)保送生录取。2019年磐安中学提前招收“保送生”80名(面向具有本县学籍的学生)。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根据磐政〔2019〕45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文化科目统一考试。

(2)综合录取。依据考生的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结果进行录取。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是高中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是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具体标准:升学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差异,其顺序按3A、2A1P、1A2P等依次类推。其中磐安中学录取的新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达到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必须达到1A及以上且不得有E。升学考试成绩相同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也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科学考分和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考分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3)定向录取。按照《关于调整磐安中学“定向生”资格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试行)》(磐高招委〔2018〕7号)文件执行。

(4)特长生录取。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县教育局发布的《磐安县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要求执行。

(5)“五年一贯制” 和职普融通实验班录取。设置一个单列的“五年一贯制”“职普融通实验班”志愿,依据志愿和考生的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录取。

(6)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自主录取新生,但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有2E及多于2E的考生。

(7)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录取。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纳入市统一中考招生工作中,根据中考成绩、所填志愿,按计划在提前批择优录取。

3.相关大大加分现行政策

(1)全面二孩政策放宽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生孕两胎的,但已领到独生子女证的原乡村户口的独女考生,能够在课业考试分数基本上添2分。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能够在毕业考试考试成绩基本上添5分。

①归侨、侨民儿女;

②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3)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儿女、一级至四级残废公安民警儿女,能够在课业考试分数基本上添10分。

(4)士兵儿女初中升高中优惠待遇现行政策,依照《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金市教基〔2015〕27号)文档规定实行。

同一考生如合乎同一条中几款的,不可以总计大大加分。另外合乎好几条的可总计大大加分,但以30分成限。

申请办理大大加分的考生,须凭初始有效证件,经所属中学学校审批、公示公告后,由初中学校汇总报县教育局核准,由县教育局统一造册(包含报考编号、大学毕业学校)交招生办申请办理大大加分办理手续。合乎大大加分标准的考生出示有关证明文件的最终截至時间为5月20日,贷款逾期未予申请办理。

英烈儿女可依照其志愿填报分配入校。

4.录取方法 

(1)分三个批号录取。第一批:磐安中学(含综合性录取、定项录取、特长生录取)。第二批:磐安县第二中学(含特长生录取)、磐安县凤凰书院、磐安县顺风高级中学、磐安县职教中心“五年一贯制”、磐安县职教中心三中教学区“职普融合实验班”。第三批:职高学校、普通中专和中技。

(2)各批号学员,均由县招生办划分录取分数线,在要求時间内按志愿填报和中考分数录取。录取学校在招生办要求的時间内通告学员自己,民办学校普高、职高学校(职高)按独立招生方法录取。

(3)磐安中学只招生应届生初中毕业。年纪在16周岁以上及之上的(即2003年8月31此前出世)应届生初中毕业,磐安中学提升50分录取(中小学段患病办过缓学或休学手续的以外);家中缘故导致中小学延迟时间入校和中学段患病停学等缘故的超龄应届生,磐安中学招生提升10分录取。本县学校学员在初二学年度完毕后转校的考生,磐安中学定项招生指标值单排,其定项录取分数线与磐安中学向各中学学校招生的最大定项录取分数线同样(因爸爸妈妈调职转校以外)。本县户口学员在县外入读回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名的,依据《关于调整磐安中学“定向生”资格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试行)》(磐高招委〔2018〕7号)指示精神,磐安中学定向生未予录取。

(4)初中毕业生后在全日制中学插班、复读、听庭及社会发展复习班学员不可报名普高。

(八)加强领导、标准管理方法、保证公平

1.加强领导,创建目标责任书

普通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税收优惠政策强,覆盖面广,每日任务重,時间紧,它关联到考生的合法权益,关联到社会发展的平稳,务必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采取措施对策,用心机构好各阶段的工作中。

(1)创建领导组。为保证普通高中段招生考题的顺利开展,县高校招生委员会、县教育局创建县高中段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小组长:陈林海

组成员:沈天印傅海军陈卓珺沈天丛周生民贾美珍周赛晶应时法王长新陈贤民

(2)创建招生考题工作中目标责任书。各学校要进一步担起普通高中段招生考题的管理方法义务,并由一把手负责任。2020年普通高中段招生完毕之后,县招生委员会和县教育局将对各相关普通高中段招生状况开展考评。对考题机构严实、考纪纪律严明、考风优良、录取公平、无重大责任事故的,给予夸奖;对因管理方法关不紧、对策不及时、混乱市场竞争招生数导致产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导致党支部意见大的企业和一把手,给与指责或依法查处。

2.搞好宣传策划,提升清晰度,全方位进一步推动“阳光工程”

县教育局、县招生办公室和学校要把招生工作中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校务公布內容,根据主流媒体等校内校外形式多样,向众多考生、父母宣传策划招生工作中各阶段的现行政策、要求、程序流程、方法及其招生方案、最少操纵录取分数线等,并将录取結果公诸于众,提升工作中清晰度,接纳社会各界及全社会发展的监管,保证招生工作中公布、公平公正、公平、井然有序开展。

各学校要提升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宣传策划,吸引住大量的考生报名职业高中、职高,以保证普教、职校的共享发展。

3.标准招生考题纪律,严肃认真招生考题组织纪律性

(1)标准课堂教学、考题个人行为。各中学学校要进一步缓解学员太重的课业承担、心理状态承担和财政负担,不可违规提前结束新课;不可只抓极少数“尖子”学员;不可不辞辛苦、搞“刷题”;不可私自刊印或规定学员购买各种各样方式的考试说明和考试资料;不可开展地区性的“抽测”、联考。

(2)普通高中段学校招生,禁止散播虚报招生信息内容、禁止刊登虚报招生广告词(招生广告词须依法处理审核办理手续侧后方可发表释放),并严禁在课业考题前立即到中学学校释放招生广告词、拉招生数,影响学校一切正常课堂秩序。

(3)普通高中段学校录取的级新生,均须报县招生办审批准许侧后方为起效(县教育局由此办理备案申请办理普通高中电子学籍),不可对同一考生开展反复录取。对不严格按照录取的级新生,县教育局不认可其电子学籍。

(4)要重视考生的自主权和决定权,志愿填报要重视考生和父母的意向,各院校不可以任何理由欺诈考生,不可侵害考生的合法权利。

(5)禁止有偿服务招生。招生学校不可酒宴中学校领导、老师,不可向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派发钱财;中学校领导、老师不可趁机私收钱财,违反者一经查证以违法乱纪违反规定论罪。

(6)招生单位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中的工作纪律要求,提升內部牵制体制,严苛按录取程序流程和相关要求做事,严防各种各样不良风气。

4.全方位推行计算机软件管理方法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中的公平、公平公正、精确、高效率,从报考、阅卷、考试成绩管理方法、填报志愿到配制录取,全方位推行电脑管理。凡报名参加普通高中段招生录取的目标(含特长生)在报考时均须收集详尽的考生报名登记表,推行统一的信息化管理。考生的考试场、准考号由市招生办统一定编。

5.考试点设定

考试点以中学学校为企业设定。各中学、各考点尽量要提升对监试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文化教育;施考期内,要提升监考员工作中,提升对考试点的巡查与管理方法,避免产生各种各样泄露、徇私舞弊恶性事件。对课业考题、综合素质测评及普通高中段学校招生中发觉的难题,县文化教育纪检组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

6.重视考题安全性

要提升对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并制订安全防护应急预案,保证考生的生命安全,避免交通出行、溺亡、食物中毒事件等事件和事故责任的产生。

7.加强监管

县文化教育纪检组单位要积极主动干预并提升对招生工作中的全线监管,设举报箱、投诉电话,接纳社会发展监管,用心严厉查处普通高中段学校招生考题和录取工作上的违法乱纪恶性事件,保证考题的公平公正、公平,维护保养考生的合法权利。磐安县教育局投诉电话:84652582,磐安县招生办公室投诉电话:84662828。

四、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磐安县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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