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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中考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政策说明

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大连教育局起草了《大连市中学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政策进行说明

1、问:起草《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发多份文件,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积极推进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我市起草的《实施意见》主要基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教基〔2016〕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4号深化学校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宁省教育部门进一步推进意见》

2、问:实施意见是如何开发的?

答:市教育局全面开展大连市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政策开发,相继成立6个工作组,深入各区市县(先导区)和中小学开展广泛调查,组织市区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研究,分层召集中学校长、中学中层干部、市区二级学科教育人员、一线教师、学生家长、区市县教育行政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实施意见》初稿按程序分别征求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招聘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领导区管理委员会意见,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3、问:这次中考招生相关政策改革什么时候开始?目标是什么?

答:从2021年秋季开学初一开始,全面推进大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市市场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发挥中招考试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学生家长理性应对择校、课外补习等热点问题,缓解择校冲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均衡发展水平。

4、问:考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答:科目设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包括听力口语人机对话)、物理(包括实验操作)、化学(包括实验操作)、道德和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包括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和健康、音乐、美术等13门学科课程。

5、问:什么学科的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表现?

a:语文150分(其中汉字写作考试分数在3分以上)、数学150分、外语100分、物理和化学(卷)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以原始分数记入考生升学总分。道德和法治和历史合并100分(各50分),根据卷面得分的60%计入考生升学总分的地理和生物合并100分(各50分),根据卷面得分的50%计入考生升学总分(道德和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合并成绩出现小数点馀数时,0、5总笔试总分为660分。用朝鲜族语言回答的考生,语文学科分别考中文、朝文,按照卷面分数各50%计入考生的升学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卷)5门科目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封闭考试、统一评价。道德和法治和历史(卷)、地理和生物(卷)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卷考试、统一评价,同时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卷)、道德和法治和历史(卷)、地理和生物(卷)按笔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等级,作为考生的毕业成绩。

6、问:哪个学科的升学成绩以等级形式表现?

答:外语听力口语人机对话、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市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组织操作。外语听力口语人机对话设定了a、b、c、d、e5个等级,各等级依次设定为20分、17分、14分、11分、8分的信息技术试验设定了a、b、c、d、e5个等级,各等级依次设定为15分、12分、9分、6分、3分的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试验设定了a、b、c、d4个等级,各等级依次设定为5分、3分、2分、1分。以上总共计入升学总分50分。

7、问:体育现场考试做了什么调整?

答:设置了多样化、更有选择性的考试项目。其中,中学一年级取消现场考试项目,保留过程性体育考试的中学二年级现场考试男女都设置了50米的跑步、跳远、跳绳、足球运动、篮球运动、排球垫6个项目,考生在6个项目中选择了2个项目(6选2)。中学三年级的现场考试,除了男性1000米和女性800米外,男性项目的实心球、引体向上、座位体前屈的女性项目仰卧起坐、实心球、座位体前屈,考生在三个选择项目中选择一个(三选一)。

增加可选项目,有利于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耐力、力量、灵活技能等素质,分散考试难点,降低考试难度,提高学生综合体育素养和体育考试成绩。此外,此次调整还减少了考试次数,考试方式全部采用电子设备,更好地保障了考试的客观公正性。

8、问:中学三年体育考试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a:体育学科考试满分50分,其中过程评价15分(中学一年级、中学二年级、中学三年级各5分)、现场考试35分(中学二年级10分、中学三年级25分)。

流程性体育考核突出流程管理,从学员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全面考核。

初中二年级现场考试选项2项(六选二),每项满分5分,合计10分初中三年级现场考试由一项(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和选项1项(三选一)构成,合计25分。

9、问:大连市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要求是什么?

答:考试命题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大连市中学各学科质量标准,问题难易度低,中高三级问题分数比例为7:2:1。

10、问:每年的考试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和法治、历史7个学科的纸笔测试安排在初中3年级的第二学期,每年6月28日到30日。二年级地理和生物两个学科的纸笔测试安排在二年级的第二学期,每年6月30日。初二体育考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时间为每年的5、6月。初三体育现场考试、理化实验操作加试、外语口语听力人机对话加试、信息技术操作加试,安排在初三二学期,每年四五月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考试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时间在5月底前完成。各学科具体考试时间和升学分数如下(信息技术不在表中,单列):

11、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哪些内容?

答: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性质、学生年龄特点,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我市建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制度,每学期以写实记录的方式组织学生填写《初中学生成长记录册》,采取民主评定方式进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同时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12、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程中怎样使用?

答: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重要依据。按照省文件精神,原则上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的学生准予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录取时,如遇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综合素质评价认定结果相同,将按照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所依据的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成绩。

13、为什么要增加学科类自主招生政策?

为做好中考和高考的衔接,畅通普通高中学生发展通道,本次中考招生改革增加了学科类自主招生政策,旨在落实教育部“强基计划”要求,加强自然学科教育,培养拔尖人才,为高校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提供优秀生源,也为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提供发展平台。同时,通过在普通高中增加学科类自主招生政策,引导我市各高中学校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助推高中学校办出特色,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14、问:中考招生录取批次和志愿是怎样设置的?

答: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共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录取;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四段),第一段提前录取(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第二段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第三段国际班(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第四段一般普通高中(公办一般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第三批次职业院校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录取设置“征集志愿”。

(1)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录取。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录取时设录取控制线,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四段)。

A、提前录取。大连市第十五中学设1个统招类志愿。

B、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到校生的顺序录取。统招生录取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指标到校生录取设置2个平行学校志愿(不设指标到校生录取服从志愿),设置2个指标到校统调平行学校志愿。市内考区报考大连市旅顺中学的考生各志愿录取分数不得低于该校在旅顺口区当地相应志愿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C、国际班。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设1个国际班志愿,两所学校国际班志愿不得兼报。录取时,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投档(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再根据考生英语成绩按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D、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下同)。市内考区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不限定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的志愿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志愿不超过3个)。其他考区的一般普通高中志愿由各考区结合本考区实际,参照市内一般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平行学校志愿。市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市内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录取和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安排两次。一般普通高中的特长类剩余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第三批次职业院校录取。

A、“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B、中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填报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职业院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第一次安排在“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一次“征集志愿”,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第二次安排在中职学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一次“征集志愿”,设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考生填报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顺序和数量)。

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填报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两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可进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自主招生包括本市填报志愿未被录取的初中毕业应届生、往届生和非本市考生,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情况自主进行招生,自主招生招收的大连中考考生成绩不得低于院校投档线和专业录取最低分。招生结果须上传至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经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依据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学籍。

15、问:为什么要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纳入招生平台?

答:2019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明确提出“要完善招生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2019年底,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也联合下发了《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的通知》(辽教电〔2019〕155号),明确要求“建立各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技工院校与中等职业学校要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宣传、统一平台录取”。

为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从2020年起,我市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将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由自主招生调整为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平台招生,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宣传、统一平台录取,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大连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统一填报中考招生志愿,按照政策规定程序,由市招生办组织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中职招生“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由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自主招生,市招生办审核录取。自主招生包括本市填报志愿未被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未报名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非本市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情况自主进行招生,招生结果须报市招生办,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依据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学籍。中职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本市填报志愿的考生。

16、问:来连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指标到校政策是如何调整的?有什么规定?

答:按照国家、省关于随迁子女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所在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的要求,《实施意见》将来连人员随迁子女纳入指标到校政策范围既是落实国家、省政策要求,也是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政策举措。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来连人员随迁子女凡服从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入学安排,并取得初中学校初始注册学籍,有三年初中学籍并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我市登记办理的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至少有一方在连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含租赁),自初一年级秋季入学前(8月31日前)至中考录取时在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其子女中考时享受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政策。

17、问:来连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后,是否对本地户籍考生产生影响?

答:为落实国家和省随迁子女就学有关政策,同时保障本地户籍考生不受影响,我们聘请了驻连高校的数学专家组成专家工作组,针对来连人员随迁子女享受指标到校政策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同时依据我市近五年的中考录取数据进行了改革政策的模拟录取统计分析。从数学模型分析看,新中考招生政策实施后,市内考区来连人员随迁子女每年将有近500人通过指标到校进入示范高中。为解决这部分增量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方案:一是适当增加有条件的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二是将指标到校比例由70%提高到80%;三是增加优质高中资源,增设示范性普通高中。这三种办法不但解决了来连人员随迁子女在升学方面的增量需求问题,同时还增加了本地户籍学生享受优质高中的机会。

18、问:调整指标到校分差可以实现指标到校平行志愿吗?

答:可以。调整指标到校录取分差,实现指标到校录取平行志愿是本次中考改革重要内容之一,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现行指标到校录取政策是“同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在录取时只能填报一个指标到校志愿,无法实现指标到校平行志愿。将“指标到校录取最低分差控制在省市级示范高中统招线下降60分”可以实现指标到校平行学校志愿设置。

经数学专家组对我市近四年的中考数据模拟录取统计分析、研究论证,指标到校录取分差由现行政策的动态35分(同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调整为静态的“指标到校录取最低分差控制在省市级示范高中统招线下降60分”,不仅不会影响现行政策下录取统调比例,而且可以保证指标到校生录取和指标到校生统调志愿实现平行志愿。

19、问:本次中考改革政策中,指标到校比例及分配办法如何设定?

答:将市内五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80%用于指标到校生录取,市内五区以外地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的指标到校生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80%。根据各地区分得的每一所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数,先将各初中学校学区人数计算出的结果整数部分直接分到各初中,再将计算结果的小数部分整体汇总采用“电脑派位”办法分配到各初中。

20、问:本次中考改革,如何调整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美术加试计分政策?

答:为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更好衔接高考,调整大连市第十五中学美术加试计分政策,将学生美术专业成绩(满分500分)的由原来的8%(40分)调整为30%(满分150分)计入学生中考总分进行录取。

21、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有无变化?

答:根据教育部规范加分的有关政策要求,保留现有政策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严格执行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22、问: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后能否不去办理入学手续或入学后放弃就读,是否可以进入征集志愿或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答:不可以。考生填报的各批次志愿,作为考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凡填报志愿且经市招生办或考区招生办统一录取的考生,需按规定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已经被录取但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或放弃就读的考生,不得填报各批次“征集志愿”,不得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各批次的录取(含职业院校自主招生),不能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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