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赣州市教育局介绍,2021年江西赣州推进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发表,为了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通知如下
关于发行《赣州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21]8日。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教科体局),各市直中学:
为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相关工作,深化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赣教发〔2018〕5号)、《进一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2018年《州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现将修订的《赣州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修订)》发行,请认真贯彻。
附件:赣州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修订)
赣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2日。
赣州市推进高中阶段校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修订)推进高中阶段校考招生制度改革,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学方针、提高教学教学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标准评价学员的做法,根据《江西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赣教发〔2018〕5号)、《进一步推进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整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落脚点,培养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特长,不断拓展学生发展空间。
2.坚持普通职位并重,比例相当大。根据国家对高中阶段教育推广的整体要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使普遍招生规模大致相当。
3.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正。建立健全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考试招生规则和流程,为学员创造平等升学机会,促进教学公平。
4.坚持学习考试结合,减轻负担。遵循教学规律和学员成长规律,让学员学习、报考、招生有机衔接,减轻学员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员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5.坚持等级管理,因地制宜。加强市级统一管理,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实施。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改革目标自2021年起,全市全面落实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校考招生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全市从2018年秋季开学初一开始,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二考一体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面推进。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顺利进行。
1.考试科目。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置的所有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具体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教育等13个科目,其中外语包括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情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劳动和技术教育等)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考试内容。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简单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重视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报考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采用书面考试的物理、化学、生物采用书面考试与实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考试的音乐、美术采用过程与终结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信息技术从2021年到2023年采用过程与终结性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4.表现成绩。改进考试成绩的表现方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等形式表现,鼓励实行等级表现,克服分数计划,避免过度竞争。各地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各科目分数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包括听力20分)、道德和法治80分、历史80分、物理85分(包括实验5分)、化学75分(包括实验5分)、生物55分(包括实验5分)、地理50分、体育和健康60分信息技术成绩从2021年到2023年以合格不合格出现,从2024年以分数(15分)出现。
5.考试时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随学随考随清原则,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科目和初中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道德和法治、历史、地理、化学科目同步安排在下学期6月进行的初中二年级生物实验操作和初中三年级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体育和健康测试同步安排在下学期4、5月进行。
6.考试组织。各地各学校应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法,组织实施。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场要求的科目是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包括实验)、化学(包括实验)、地理、生物(包括实验)、体育和健康的音乐、美术科目采用学校自我测量和县区自我测量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由各县(市、区)自定。其中,书面考试科目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实验操作科目命题和考试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信息技术科目从2021年到2023年采用学校自测与县区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由各县(市、区)定制,从2024年开始全市统一命题、组织考试。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的流行,初中二年级没有进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的考试,现在已经进入初中三年级的学生,今年上半年和其他科目一起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改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初中学校和教师应充分利用综合素质材料,引导学生成长过程,促进学生发展进步。省教育厅已建成全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体系。各地要加强系统使用培训,提高本级管理人员、班主任老师使用系统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将学校使用系统的情况纳入学校工作评价和监督的重要内容,推进使用系统的常态化。
1.评估内容。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育实际,从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评价,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和突出表现,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状况和个性特长。
①思想道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信、友好、责任义务、遵守纪律、特别是遵守中小学生规范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党团活动、相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