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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初中语文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发布

福建省初中语文学科教学与考试辅导意见。

一、课程理念、教育教学原则。

(一)基本理念。

语文课程丰富的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世界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因此应充分发挥语文学科独特的育人优势,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语文课程要全面提升学员的语文素养,引导学员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符合实际生活需求的识字写作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正确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让学员提升思想品德和审美情趣,为学员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和个性化发展奠定基础。

(二)教育原则。

尊重母语教育规律,强调语文教育的实践性和综合性。语文课程是实践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该是语文实践。语文课程的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语文教学可以交流课堂内外,交流听说读写,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让学生在语文实践中学习语文,学习。

重视在语文教育中发挥师生双方的主导性和创造性。教师应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的语文教育观念,重视吸收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认真研究教材,正确理解教材内容,创造性地使用教材。语文教学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引导学生掌握语文学习的方法,为学生创造有利于自主、合作、探索学习的环境。要尊重学员的个人差异,鼓励学员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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