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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咸宁市教育局发布《咸宁市深化高中阶段校考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从2020年秋季开学初一开始,全面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实施高中阶段校考招生制度改革,中考总分800分。
到2023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校考招生制度和管理机制,促进学员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1.多科目被列入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置的所有科目和全省统一开设的地方课程均为中学学业水平测试范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全科考试。但是,并非所有学科的考试成绩都包括在高中阶段的学校招生合格分数中。
2023年全市中学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在现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的基础上,增加了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劳动和技术)的学习情况,统一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
进入高中阶段的学校招生考试科目,采用纸笔考试的是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外语(满分120分)物理(70分)和化学(50分)、道德和法治(60分)和历史(60分)、生物(50分)和地理(50分)。英语考试包括听力考试、口语等方式。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纸笔测试为50分,技能测试为35分,平时成绩为15分(7年级、8年级、9年级平时成绩为5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采用合卷统一纸笔测试,各50分,共100分。
另外,两科考试总分调整,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采用现场实验操作完成实验报告的方式进行,每科10分,共30分体育和健康采用现场考试和平时考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平时成绩为15分(7年级、8年级、9年级平时成绩为5分),现场技能测试为35分,共计50分。
2.以多种形式表现成绩。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继承当前模式,以分数和等级形式表现,部分科目与平时的表现有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道德和法治和历史、生物和地理、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体育和健康按原始分数计算总分,其他科目按成绩折算等级或按一定分数折算。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成绩80分以上、79-70分、69-60分、59分以下表现为a、b、c、d四个等级。以等级方式列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考普通高中最多只允许有最低等级d等成绩的科目。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发现和培养学生良好品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全市初中生必须按要求参加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的特点,结合教育教育的实际,重点是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维度,为每个学生制作综合素质评价文件。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结果按满分20分折算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