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网整理出江西省2021年中考加分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了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惠加分的范围、条件和计分标准。
对参加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属子女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入学,参照《江西省军属子女受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8号)的具体规定执行。
全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参照《江西省全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新冠型肺炎疫情防治期间牺牲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机关烈士子女的优待政策执行。
在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中,二女不再生育或子女增加10分。
考生中有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的,得10分。
在民族聚居乡(镇)的民族考生,得10分。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西省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赣民宗字[2010]20号),对民族考生的加分对象进行审核确认。民族分散安置的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申请人可以同时享受多项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其所在县(区)招考办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