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21年江西省中考加分政策

中考网整理出江西省2021年中考加分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了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惠加分的范围、条件和计分标准。

对参加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属子女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入学,参照《江西省军属子女受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2〕8号)的具体规定执行。

全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参照《江西省全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新冠型肺炎疫情防治期间牺牲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机关烈士子女的优待政策执行。

在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中,二女不再生育或子女增加10分。

考生中有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的,得10分。

在民族聚居乡(镇)的民族考生,得10分。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西省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赣民宗字[2010]20号),对民族考生的加分对象进行审核确认。民族分散安置的考生,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申请人可以同时享受多项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项。申请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其所在县(区)招考办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