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网编制了2021年北京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知,希望对学生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21年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知。
各区教委、相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试院:
自2014年启动以来,市教委带领各学校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在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广大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职业教育质量提高培养行动计划》,全面贯彻北京市《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领导对优化贯通培养的指示精神,结合《北京市属公立本科院校分类发展方案》的相关要求,经市教委2021年第1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从2021年开始对贯通培养进行全面优化。
第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坚持职业教育的培养方向,突出职业教育的培养特点,从应用型人才的成长规律出发,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为学生成长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加强素质教育,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精心选择项目院校,科学设置招生专业,优化调整培养模式,努力提高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的匹配度,努力创造首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项目类别。
培养学制为7年,其中前3年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阶段,中间2年为高等职业学校教育阶段,后2年为本科教育阶段。前5年在职业院校学习,后2年在本科院校学习。
㈠高本贯通。
由入选北京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的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联合培养。前五年在高职院校学习,前五年学业合格的由高职院校颁发专科学历证书,全部学业合格的由合作本科院校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
本科院校可以独立承担所有学段的培训任务,具体情况以当年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㈡中本贯通。
原则上,被选为北京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共同培养。前五年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后两年在本科院校学习。加强高校主体责任,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教学组织、评估考核由中等职业学校和合作高校协商确定。完成前三年学业并通过考试的,由中等职业学校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完成前五年学业并通过考试的,由合作本科院校颁发专业学历证书,完成所有学业并通过考试的,由合作本科院校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
第三,项目实施。
㈠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高考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通过高考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二、贯通培训各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设定为490分,采用提前或统一的方式录取。
3.招生计划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业院校的职业发展需要,由市教委统筹安排,具体招生办法根据教育考试机构的相关文件执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校地点、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参考教育考试机构当年发布的招生简章。
㈡教学管理。
1.基础文化课应区别于普通高中的课程框架,为专业培养目标服务,渗透职业认知和职业素养,专业课应适应未来发展需要,随着首都产业变革升级情况动态调整,构建以中学毕业生为起点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2.有关院校应充分认识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全面推进教育组织、教育方法、教育评价创新,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切实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征的课程体系。
3.合作院校应建立联合培训机制,整合校内外教师、设施、实验、培训等资源,充分发挥北京职业院校特高建设中工程师学院和大师工作室的作用。联合行业企业应采用入学即入学,工程交替的培训模式,科学制定专业培训目标,系统设计人才培训方案。
4.高本贯通项目的学生在完成基础文化教育阶段后,可以在进入专业教育阶段前申请调整专业,具体方案按照各校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中本贯通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调整专业。
㈢学籍登记。
一、高本贯通项目的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注册为所在高职院校的学籍,在本科阶段注册为合作本科院校的学籍。
二、中本贯通项目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注册为所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高等职业学校注册为合作本科院校的学籍。
3.贯彻培养各项目的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高等职业学校和本科阶段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学费收取和学生资助分别按照各个阶段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根据学生的个人意愿,许学生在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后选择毕业退出本项目,由学籍所在学校颁发相应学段的毕业证书,毕业后不再具备贯通培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