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网整理出山东菏泽2021年中考加分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今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优先录取:
一、归侨、归侨子女、侨眷子女和港、澳、台考生总分增加10分(其中,归侨、侨眷子女和侨眷子女的特殊考试成绩加1分,港澳考生的特殊考试成绩加2分)。
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特殊考生代码为“3”)。
3.军人子女考生(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子女)按照《菏泽市实施细则》(菏泽市人民政府联发〔2012〕1号)执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立全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18〕50号)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子女继续享受军队子女同等待遇。特定标准如下:
驻国家指定的三类以上(含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两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由军队所在部队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按当年招生计划的10%的比例给予降分录取(A类军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4”)。
(2)作战部队、驻国家规定的一级、二级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级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可以根据其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按当年应征入伍前所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数,减分录取(B类军人子女特殊考生,减分条件为:
三、在普通地区服役的军人子女,凭军队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按当年录取分数4%的标准降分录取(C类军人子女特殊考生代码为“6”)。
四、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本)为依据,继续执行《关于全面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试行)“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成绩加10分”(菏泽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子女成绩加12分”。特殊情况下的处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招计划生育加分工作的紧急通知》(菏人口发〔2013〕22号)执行。领到《独生子女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不再执行独生子女加分政策(独生子女特殊监督项目代码为“7”,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的绝育家庭子女特殊监督项目代码为“8”)。
五、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按当年录取分数的10%降分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9”);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按当年录取分数的5%降分录取(特殊考生代码为“10”)。
六、对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荣立二等功的子女的教育政策照顾。按照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传染病防治一线为医务人员办十二件实事的通知》要求,参照军人子女优待办法,对现役军人子女实行降分。报名参加初中以后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考生名单以国家、省、市、县四级考试成绩为准(特殊考生代码为“11”)。
申请人如同时符合以上多项,则选取最高一项,不累加计算。
凡有特殊要求的考生,必须填写《菏泽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特殊要求考生登记表》,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相关证件交毕业学校审核,学校应将符合特殊要求的考生的基本情况在校园网及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县教育局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统一在县教育局网站上进行二次公示。各县市、各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