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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阳江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相关通知

2022年,广东省阳江市随迁子女参加高相关通知,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入学考试的通知》(粤办〔2012〕13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入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近年来,各地认真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地促进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然而,随着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数量的增加,随迁子女参加高中入学考试和高考的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入学考试,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学校要从政治的角度出发,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落实工作,严格执行随迁子女高中入学考试政策,扎实推进随迁子女高中入学考试。

二、资格认定,严格控制。

(1)随迁子女的定义。

本文中的随迁子女是指在我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学生(不包括本省外市、香港、澳门、台湾省、外国人在我市就读的随迁子女)。

(2)我市中考报名资格。

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随迁子女具有我市三年完整初中学籍。

2.随行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支付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统一为参加高考的8月31日。

3.中考报名前,随迁子女的父母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持有的居住证截至当年8月31日有效。

(3)其他说明。

1.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引进的高水平(高技能)人才子女,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本市中考。

2.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待遇相同。本省外市农民工和港澳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市考生待遇相同。

3.不符合我市随迁子女中考报名条件的,经学校、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可报名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批次录取。

三、明确分工,规范审核。

参照广东省高考随迁子女审核流程,为进一步简化我市随迁子女中考资格审核流程,随迁子女的父母在我市办理了居留证,并可在有效期内确定其合法稳定的住所;随迁子女的父母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后,可以确定其合法稳定就业。资格审计主要是电子审计。具体审计流程如下:

(1)考生个人申请(中考报名期间)

考生填写《阳江市农民工子女高中入学考试注册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在阳江高中入学考试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高中入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准确输入考生本人、父母身份信息,确保高中入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与申请表填写的信息一致。并将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初审。

(2)初中初审(中考报名期间)

初中接收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对候选人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学校应重点审查儿童学校状况信息、亲子关系、家长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表信息准确、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审计意见和学校公章。《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相应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3)部门审核(中考报名后两周内)

通过学校预审的信息,高考信息管理系统将自动分配给考生家长办理社会保障、居住证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网站和账户密码将与当年高考注册文件一起发布。随行子女的父母参加社会保险和居住证的,由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通过系统信息审核。

(4)资格确认(中考报名后1个月内)

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应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对考生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核,并对随行子女的户籍信息、学生身份信息、亲子关系、父母的户籍信息等信息进行审核。考试合格后,在系统中完成确认,并组织初中在学校宣传栏进行宣传,宣传期为7天。宣传信息必须包括随行子女的姓名、性别、中学、随行子女的父母的姓名和通过考试的条件,并在高中入学考试注册后1个月内完成随行子女的异常资格和宣传上诉的处理。通过宣传名单,初中通过高中入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汇总表,报相应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汇总盖章,汇总表在高中入学考试注册后1个月内报市招生办公室备案。

四是加强宣传,准确解读。

各地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民工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政策法规、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为我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提供政策解读、咨询指导和热情服务。不符合报考条件但愿意报考普通高中的,各学校要耐心细致地解释随迁子女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阳江参加入学考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阳府办201312号)同时废止。

1.阳江市农民工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报名资格考试指南。

2.阳江市农民工随迁子女中考资格认定申请表。

3.阳江市各县(市、区)教育部、社保部、公安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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