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录取
1.录取规则
(1)统一录取。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无效。
(2)顺序录取。录取时按志愿设置顺序依次进行。
(3)学位唯一。录取时一个考生只有一个学位。
2.录取流程
(1)统招生。市直属高中和跨县域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县域内录取由各县(市、区)在统一时间、地点、平台内实施。
(2)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以中考成绩为基础、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录取要求
(1)录取依据。参照考生志愿,以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所有考生必须履行志愿,凡被志愿学校录取,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志愿学校。
(2)最低控制线。市教育体育局结合考生人数、招生计划、普职比等综合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报到注册
新生注册在中考网内进行,时间为7月2日前。
调剂补录
7月2日各地各校统计新生报到注册情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各县(市、区)教科体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教育体育局调剂补录,补录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