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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南充中考志愿及录取原则

2023年四川南充中考志愿及录取原则,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新生录取

1.录取规则

(1)统一录取。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其他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无效。

(2)顺序录取。录取时按志愿设置顺序依次进行。

(3)学位唯一。录取时一个考生只有一个学位。

2.录取流程

(1)统招生。市直属高中和跨县域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县域内录取由各县(市、区)在统一时间、地点、平台内实施。

(2)艺体特长生。艺体特长生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实施,以中考成绩为基础、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录取要求

(1)录取依据。参照考生志愿,以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所有考生必须履行志愿,凡被志愿学校录取,其学籍只能注册到志愿学校。

(2)最低控制线。市教育体育局结合考生人数、招生计划、普职比等综合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报到注册

新生注册在中考网内进行,时间为7月2日前。

调剂补录

7月2日各地各校统计新生报到注册情况,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各县(市、区)教科体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教育体育局调剂补录,补录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加分及政策照顾

1.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下列考生可加分录取:少数民族、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市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加分采取“就高”原则,不累加。

2.政策照顾

(1)军人子女入学,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南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2〕281号)执行。烈士子女入学参照军人子女入学规定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南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南人才办〔2020〕5号)执行。

(3)抗疫人员子女入学,按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及关爱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0〕10号)执行。

(4)精准扶贫计划,省、市级示范高中按招生计划的1%帮扶当地脱贫家庭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50分内从高到低录取。

(5)定向分配计划,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计划以不低于50%的比例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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