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中学、中职学校:
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基〔2019〕3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户籍或学籍在本县(市、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或原毕业学籍在本县(市、区)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2.报考部分职业院校还须具备院校公布的报考条件。
3.以下对象不得报名:高中阶段的在校生;被职业院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年限未满者;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下同)、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以下简称信息技术)等 13 门科目。
三、学科分值
2023年中考总分分值为800分。
1.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2.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分。
3.以下6科均以卷面分数100分按下列各科分值比例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物理按90%计入,满分90分;化学按60%计入,满分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按50%计入,满分各50分;地理、生物各按30%计入,满分各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