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校申报
招生学校至少具备体育、艺术、科技三个特色项目之一,且有相应课程实施能力和条件。
二、招生项目及名额、条件
根据各直属普通高中申报,并经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市局直属普通高中2023年计划招收特长生438人(含足球单列计划29人),其中面向全市招生191人,面向市区招生247人。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报名完成后,招生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及实际需求,进一步确定田径、器乐等招生项目的细化计划,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
(二)测试
1.2023年市局直属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的专业测试采取学校独立测试与联合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2.专业测试时间安排
3.专业测试完成后,各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和备录取的名单、次序,通过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及以上的体育特长生及相关认定材料同时公示)。
(三)录取
1.各招生学校制定特长生录取办法,明确各项目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分数线等录取条件,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经审核后,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于5月12日(周五)前在校园网公布,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含普通高中)于5月16日(周二)前在校园网公布,公示期为3天。
2.对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体育特长生,根据实际情况,经招生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后,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在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100分内照顾录取。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招生学校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必须于成绩公布第一天向报考学校递交学业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不按时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招生纪律
特长生招生过程中,招生学校必须保证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市教育局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