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4”志愿招生录取
“3+4”志愿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潍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7月3日完成。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技能、劳动教育、美育等科目考试。
普通高中志愿录取于7月18日左右完成。
(三)职业教育志愿招生录取
职业教育志愿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先录取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包括五年制高职学前教育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按1:1.2比例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组织面试,根据学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投档完成时间为7月25日前。7月26-27日,各职业院校组织投档学生报到,未报到学生视为自动放弃,作未录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