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普高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中考普高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类别

分为提前类、特长类和普通类(统招和分招)三种类别。

(二)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另文通知。

(三)分招政策

1.分招指标的分配办法

(1)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分招政策相关要求,逐年提高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分招比例。

(2)各初中学校分招指标数按毕业年级的班数、标准班额(50人)和毕业生数综合计算,平均班额超过50人的按50人计算,不足50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具体数据以学籍数和中考报名数为依据。

(3)分招指标适当向农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倾斜,根据公式计算的分招指标不足1人的,按1个招生计划下达,该招生计划为政策倾斜新增计划,不占用全市普通高中分招总计划。

2.享受分招政策条件

考生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分招政策:

(1)考生在2020年秋季入学参与我市“阳光分班”并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就读期间未在市内转学,未调班、择班,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2)由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等原因,子女随父母由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须在转入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