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条件
(一)普通高中。
在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2023届、2022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省示范高中只招收2023届初中毕业生。
(二)中专学校。
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专学校志愿。“3+2”高职只招收参加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标准以及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等因素,核定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
三、志愿设置及说明
(一)志愿设置。
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3+2”高职及中专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5个批次。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合肥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三十二中面向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设2个志愿,其他均设1个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分数线)。设1个志愿。
第二批次: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特色班招生。设4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美术、音乐、舞蹈艺术等)、体育特色班招生。设4个平行志愿。
(二)有关说明。
1.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填报资格。填报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完全中学直升生。
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填报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可以填写2个志愿,但不得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2.填报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根据录取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联合招生志愿基础上,增设四个意向(一中滨湖校区意向、一中瑶海校区意向、六中意向、八中意向)。
3.填报第四批次艺术特色班和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合肥二中、庐阳高中,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非艺体生,下同)的90%;如果填报一般普通高中,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80%;填报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中考体育成绩不得低于该学科满分的90%(因残疾申请体育免考考生,不得填报体育特色班)。
4.从2024年开始,取消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5.中科大附中属于高校办学,主要面向本校教职工子女招生,社会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详细咨询学费等有关事宜。
6.填报普通高中外语特色班、艺术特色班和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应向学校详细咨询学费等有关事宜。
7.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打印并签字确认。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四、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
(一)普通高中。
1.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
考生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其中普通高中特色班(第四批次),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特色学校招生及合肥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三十二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提前批次)的考生须达到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线。
3.录取方法。
先对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顺序位,再进行投档、录取。即首先根据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
4.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安排、填报条件和招生录取。
(1)计划安排。
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5%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学校。
(2)填报条件。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等文件“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
(3)招生录取。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
5.自主招生。
(1)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
具体办法见附件1-1。合肥三十五中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参照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2)合肥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三十二中面向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招生。
合肥三中、十一中、庐阳高中和三十二中安排一定的计划,招收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录取原则、条件和办法与普通高中相同,即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国际班招生。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一六八中学国际班(国际课程项目)招生,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
(4)完全中学直升生。
完全中学可拿出本校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招收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在学籍所在的完全中学连续就读满两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本校直升生志愿。
(5)面向市区外招生。
合肥十中承办的安徽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计划单列,合肥三十五中内地西藏班具体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执行。
(6)“强基实验班”招生。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实行“强基实验班”招生,一中滨湖校区计划招生60人、一中瑶海校区计划招生30人,六中计划招生30人,八中计划招生30人,按照中考分数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从2024年开始,取消普通高中“强基实验班”招生。
(7)“杨振宁班”“国防教育班”招生。
合肥一中瑶海校区举办“杨振宁班”,计划招生40人;举办“国防教育班”,计划招生50人。具体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6.补录工作。
市教育局将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实行征集志愿录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中专学校。
录取原则、条件、办法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