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网编制了2021年河北石家庄中考加分政策,希望对学生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四侨考生升学加分照顾的通知》、《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而受伤的儿童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综合消防救援队员和儿童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等相关国家和省政策规定,2021年,石家庄市中考照顾奖励分数如下:
军人子女是指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死亡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子女,以及有子女后在该地区和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录取分数(含录取分数)为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当年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10%的标准,以及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子女,以及有子女后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由于公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共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共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共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共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共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公共牺牲军人子女,由于其他子女,由于公共子女,由于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共子女,按照公
公安烈士子女照顾20分;在职期间,被认定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工伤残疾的公安民警子女照顾10分。
驻石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参照《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标准及相应办法执行,中考时按照录取分数(录取分数为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当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10%的标准进行录取。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照顾8分(主城区除外)。
民族考生照顾8分。民族考生在照顾加分时,可以凭身份证或户本作为民族成分证明,无需向县级民宗部门出具证明。
上述加分在普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择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所有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均由招生部门负责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和监督。如果发现有欺诈行为,应立即取消照顾资格,并严肃查处参与欺诈行为的人员。
对于获得表彰、被认定为烈士的新冠肺炎肺炎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