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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

1.考生如何阅读《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编制的《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将刊登在北京考试报《中招特刊》上,作为全体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学校(专业)的重要参考资料。简章中既刊登了所有具有中招招生资格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也刊登了与考生报考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全体考生在填报中招志愿前,应认真阅读简章中的每一部分内容,全面了解各类学校(专业)情况和特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中考中招政策和规定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最终选定填报志愿学校(专业)。 简章共分为前言、各类提前招生学校名单、名额分配招生学校名单及各类统一招生学校名单等内容。 首先,考生要详细阅读前言部分,有关报考条件、报考办法、考试日期(时间、科目)、加减分政策、录取办法和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等,前言部分均予以说明,特别是关于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学校(专业)的规定和各类学校的共性问题,如统一收费标准、填报志愿应注意的问题、提前招生报名测试时间和统一招生中加试时间的标注方式、对考生身体方面的要求等说明,考生要认真阅读、正确理解、准确把握。 其次,考生先要通读提前招生学校名单、名额分配学校名单、统一招生学校名单中刊登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再根据自己的意向,重点阅读自己初步选定学校刊登的详细内容,如招生地区、男女生人数、住宿走读人数、是否需要加试,重点阅读特殊说明栏刊登的内容,如专业收费情况、普通高中招收特殊学生情况、各专业上课地址等。 最后,考生要了解更详细的学校情况,可以拨打简章中刊登的电话或登陆学校网址查询。 总之,每一位考生只有通过认真细致阅读简章,才能合理选择填报自己满意的志愿学校(专业)。   2.今年北京市初三毕业生人数、各类招生学校计划、招生规模是如何安排的? 今年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预计为7.9万人,其中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6.6万人,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1.3万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8.1万人,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约5.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约2.6万人,其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0.9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0.7万人,职业高中招生规模0.5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0.5万人。   3.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有哪些规定? (1)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报考。 (2)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均可报名、报考。 (3)无本市正式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并报考相应学校。 ①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名并报考普通高中: A.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 B.有区教委开具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 C.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D.有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考生; E.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7年3月31日)的人员子女考生; F.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籍证明的考生; G.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②有首钢矿业公司开具的职工子女证明的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③有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具的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身份证明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及其他规定可以报考的学校。 (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①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②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③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三年; ④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⑤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5)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没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学生可以报名借考。 (6)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4.哪些考生不能参加报考? 没有本市正式户籍,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和职技类学校学生,可以报名在京参加借考,但不能填报志愿参加录取。 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能报名、报考。   5.往届生如何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区或原毕业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参加报考。 考生事先要与有关区中招办联系,并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报考等有关手续,按要求参加体检、现场体育考试、报考和文化课考试。 往届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招生。   6.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借读回京学生如何报名、报考?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市借读要求回京参加中考中招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北京市中考中招的相关政策和规定,2017年3月31日前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报名,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育现场考试、报考和文化课考试。 外省回京参加中考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招生。   7.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学生如何办理报考手续?如何参加体检、考试和录取? 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学籍(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与户籍不在同一区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报考。选择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和录取均在户籍区进行。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招生。 回户籍区报考的考生须在5月19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5月24日8:30-12:00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交纳报考费,过期不予办理。 回户籍区报考的在校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体检、初中毕业考试和体育现场考试,在原学校复习上课至中考;户籍区中招办负责向考生讲解填报志愿和文化课考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重发考生报名号,考生在户籍区中招办领取准考证,按规定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领取中考成绩,填报志愿并参加录取。 如回户籍报考考生在原学校提出申请后,未按时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确认手续,将视为回户籍报考无效,考生不能回户籍区进行报考。 非本市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进行报名借考。   8.今年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有何变化?资格认定工作是如何完成的? 今年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5分给予照顾。 考生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后,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申请表各项信息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并于4月18日登录中招信息服务平台,录入考生转出地区等相关信息。学校将盖章的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汇总后上报本区中招办。各区中招办核对申请表信息与学校录入信息是否一致,核实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将本区申请表汇总后于4月21日前上报考试院中招办。市教委等有关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5月12日考试院网站公示享受照顾加分考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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