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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北省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六、录取

1、录取时间

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至8月上旬。安排了补录工作的市(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截止时间为9月15日。中职学校录取分两段,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开始时间为10月上旬,截止时间为10月底。具体录取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2、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具体录取办法由各市(州)确定。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安排录取批次,在录取前要将本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报省招办,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生源较少的中职学校可以委托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他学校代招,要求代招的学校必须出具正式的委托函给委托代招单位。

3、“飞翔计划”录取

“飞翔计划”招生学校为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对象为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飞翔计划”采取县校合作、计划单列、定向招生的招生办法。“飞翔计划”的录取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当地县(市)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之后,“三限生”计划录取之前。“飞翔计划”录取,可以采取将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农村乡镇学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按照考生分数录取的方式。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飞翔计划”生源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应以书面和网络形式,在学生所在初中和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或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能参加“飞翔计划”录取。

4、单独招生考生录取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6月下旬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省招办,经省招办审查后,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所在市(州)的统一录取。

2014年将继续在部分市(州)开展跨市(州)招生学校招生改革试点,学校把招生计划下到试点市(州),这部分计划在试点市(州)按照统一考试、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5、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

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户籍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6、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省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

具备我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省参加中考,达到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申请就读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须办理相关证明后参加户籍所在地录取。

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我省户籍所在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7、中职学校录取

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学生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

中职学校录取应届初中生,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公布的录取时间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在集中录取结束后,指定本年内每月的若干工作日,为应、往届初、高中学生等新增生源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

需要为考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完录取手续后,到省招办为本校录取名册和通知书加盖湖北省普通中专录取专用章。

    所有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应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省(部)属和各市(州)属中职学校上报考生录取信息将直接通过系统导出,未在系统中办理相关手续的考生,省招办将不接收录取数据。对于中职学校拟录取的补报名考生(往届生、高中生等),各市(州)招办应提供便利,方便本地区中职学校在网上办理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手续;省招办将提供数据录入接口,在各市(州)中职生录取结束后(10月15日前),为省部属中职学校自行组织的生源办理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

8、“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招生录取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五年一贯制”和“3+2”招生学校具备招收填报了“五年一贯制”和“3+2”专业志愿考生的资格。

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具备填报“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志愿资格。

“五年一贯制” 和“3+2”学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省教育厅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并下达。

“五年一贯制” 和“3+2”学校(专业),只能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考生原则上应达到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学校录取名单初审和录取数据上报,省招办负责对学校录取名单复核。

9、录取信息管理

考生录取信息由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

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8月25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中职学校的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五年一贯制” 和“3+2”学校(专业)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2014湖北省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湖北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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