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13金昌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成绩管理和录取工作

(一)文化课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通知县、区教育局、金川公司总校和市直有关学校。

(二)体育考试暂按《金昌市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体育考试办法》由县、区及各办学单位组织进行,并于2013年6月5日前将体育考试成绩册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三)思想品德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金昌市初中毕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及《补充通知》(金教发〔2006〕1号、15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录办法另行通知。

(五)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成绩;九年级历史(40%)、八年级地理(30%)、生物(30%)成绩合计为准。关于加分条件和优惠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金教发〔2012〕75号)。

(六)对符合加分条件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语文360网http://www.yuwen360.com各学校要提前进行公示。各教育主管部门认真把关审核,以免出现虚报、瞒报、漏报等问题。发生问题,“谁审核,谁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七)普通中专、职业高中的招生录取以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成绩为准。

(八)自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市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请各单位、学校作好学籍审核工作。

(九)未参加我市初中毕业考试的学生,都视为未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各单位、学校不得组织招工、招生及相应的测试工作。否则,将依据《义务教育法》追究其责任。

(十)初中未毕业学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擅自参加省内其他学校招生考试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共同承担。根据甘肃省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凡未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学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已参加中考且录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生,省内其他高中阶段学校不得重复录取,否则将经由省教育厅注销其双重学籍。2013金昌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金昌中考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