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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舟山高中统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统招生录取办法
1.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划线招生


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并公布。其中民办舟山市田家炳中学75%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划线招生,其余名额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学校在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内收费。当在录取分数线上出现并列分且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对录取分数线上并列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中A等数量从多到少录取;如“总分2”并列且综合素质评价A等的数量相等的人数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则按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职业学校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不受录取区域限制,允许跨区域实施全市一体化招生。中考成绩发布后,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意向填报相关志愿。普通高中划线招生录取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自主实施招生。


政策:对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简称五类生)和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6舟山高中统招生录取办法

舟山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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