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乡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6年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3+2”分段制高职)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49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6]2号)文件精神,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普通中专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任务
各级招生部门、各中专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动员适龄青年接受优质普通中专职业教育。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根据各地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和今年我市普通中专招生任务,向各县(市)下达生源指标(见下表),并签订责任书。各县(市)今年的最终录取数据,由市招办统计后将生源任务的完成情况予以公布。各县(市)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中招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驻新各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市招办届时将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2016年新乡市普通中专招生生源任务分解表
名称 |
考生数 |
生源计划数 |
新乡市区 |
14172 |
3543 |
辉县市 |
7732 |
1933 |
卫辉市 |
4044 |
1011 |
新乡县 |
3696 |
924 |
获嘉县 |
5120 |
1280 |
延津县 |
6132 |
1533 |
原阳县 |
8500 |
2125 |
封丘县 |
6174 |
1543 |
合计 |
55560 |
13892 |
二、秋季招生
(一)报名
各县(市)、驻新各中专学校招生部门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及时将招生学校的专业、计划、联系方式及特殊要求等事项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到每所初、高中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应、往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转业军人、城乡劳动者等了解普通中专招生信息的渠道。要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他人不得干预或替代。凡在我市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中专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1.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报名要求。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3+2”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199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五年制”和“3+2”的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的志愿。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上进行。对报考“五年制、3+2”的考生,若没能按时报考,于6月3日到所在地招生办进行补报。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报名要求。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凡是参加2016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小中专志愿。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
3. 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填报志愿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没有兼报“五年制”、 “3+2”和小中专志愿的普通高中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
4. 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报名要求。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或高考准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
新乡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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