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15潮州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录取

(一)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应从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首先保证录取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统一录取后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校的办学特点对没参加中考的人员采取凭初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多次录取等形式进行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采取在省统一的中招平台或自主招生方式进行,市、县(区)属的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结果由市、县(区)招生办审核。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一批提前批(指标生)、第一批学校录取的新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应为良好以上(含良好),其它批次学校录取的新生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应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三)录取新生时,严格以考生报考志愿批次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分批择优录取,同一批次的志愿为平行志愿。若有同分的考生,比较其语、数、英三科总分,如若三科总分同分再依次比较单科分数。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艺特长生严格按照上报批准招生方案录取。

(五)中等职业学校跨市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委员会下达到各市;技校招生计划由学校自行确定;本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要按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当年事业规划招生。凡未经市、县(区)招生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私自向高中阶段学校送档或代办录取。违者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法纪责任,并通报全市。

(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第一批提前批(指标生)、第一批、第二批提前批(指标生)、第二批的学校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录取(县区属学校只录取正取生),凭市招生办下发的新生录取名单组织新生注册,考生一经录取就不得变更再选择其它学校就读。其它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由县(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录取。录取通知书样式见附件5。

(七)潮州市金山中学、潮州市高级中学招收的扩招生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监察厅印发的《广东省公办高中引进社会资金新增教育资源扩招生收费管理办法》(粤教财〔2004〕119号)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由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的新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潮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章;二批以下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章;部、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部属、省属技工学校以及跨市招生的市属技工学校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盖有录取学校的印章和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的印章;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潮州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市属技工学校在本市范围内招生的《新生入学通知书》必须加盖有录取学校的印章和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的印章。无省、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印章的录取通知书无效。2015潮州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潮州中考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