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辽宁省高中择校生不得超过招生人数30%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总数的30%,有条件的地区择校生招生比例要逐步降低。昨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对2011年中小学招生及初中生毕业升学考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合理拟定学区划分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城市公办学校(含高等院校附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做好招生工作,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实施阳光分班,不得设置重点班、特长班、奥数班。

  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优质高中班额可逐步减小,实施小班化教学,以适应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各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在中招考试前录取学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中考方面,要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要严格控制试题的难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性试题分数不少于20%。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要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辽宁省高中择校生不得超过招生人数30%

辽宁中考

2016年中考信息不断变化,www.yuwen360.com 语文360网提供的中考成绩查询查分、录取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招生考试部门的信息为准!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