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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淳安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2、录取

各类高中录取坚持“按考生成绩、报考志愿、综合素质评定的操行等级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类别分三批进行录取。

(1)第一批录取学校为淳安中学。正取生(含分配指标)和三限生一次性录取。

(2)第二批录取学校为三所普高。为了维护普高招生秩序,增强普高录取工作的合理性,特规定普高录取根据三所普高招生计划正取生总数按1:1.1的比例划定全县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各校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在第二志愿中补取。三所普高正取生录取结束后,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限生”。因此普高录取流程为:第一志愿正取生录取→第二志愿正取生补取→ “三限生”录取。为此,考生务必注意: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和志向,慎重填报普高第一志愿和“三限生志愿”,对号入座,以防落榜。因只填某一校或某一类志愿而造成落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第三批录取学校为中等职业学校,按第一志愿分别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足,在第二志愿中补取。第二志愿补取不足,录取结束后调节。

(4)第一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志愿参加第二批录取;第二批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志愿参加第三批录取

2012淳安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淳安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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