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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汕头中考报名方法

三、报名办法

  (一)本市户籍考生

  1.本市户籍在户籍所在区县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考生原则上在原就读学校报名,若因特殊情况,也可在户籍所在区县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

  2.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户籍考生,如不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必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汕头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借考及借读申请表》(以下简称《借考申请表》,见附件1),并就“借考”或“借考借读”做出明确选择。

  若考生选择“借考”,即在志愿填报时其志愿按其户籍所在区县考生填报办法填报。

  若考生选择“借考借读”,即在志愿填报时其志愿只能填报:①面向该区县招生的市直属学校;②借考地区县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扩招生、省一级及以下普通高中;③全市各民办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本市户籍在外市学校就读的考生回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报名。

  (二)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可由其父母向本人所在毕业学校提出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的报名申请,填写《汕头市2016年随迁子女中考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区县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第一类考生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户口簿(如随迁子女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或户口簿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随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申请人夫妇结婚证);

  (2)申请人居住证(如居住证签发不满3年的,还需提供由居住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居住已满3年的证明);

  (3)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4)申请人社保证明;

  (5)由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区县教育股印章的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证明;

  (6)申请人工作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第一类考生就读学校和申请人居住地不同区县的,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借考申请表》。并明确做出“借考”或“借考借读”选择,其志愿填报参照本市户籍考生跨区借考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6汕头中考报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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