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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华侨中学“指标到校”招生办法

根据汕头市招生办《关于同意广东汕头华侨中学进行“指标到校”试点工作的批复》(汕招办〔2014〕44号)文件精神,汕头侨中正式启动2014年“指标到校”招生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踊跃报名。

★下载报名表:《广东汕头华侨中学2014年“指标到校”招生报名表》。

★查阅实施方案:

广东汕头华侨中学

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的文件精神,作为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我校决定自2014年起承担“指标到校”试点工作,在教育改革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高中学位,以推动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化发展。现特制定汕头侨中2014年“指标到校”实施方案。

一、指标分配

1.2014-2015学年度汕头侨中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指标生数150人。

2.指标分配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市教育局转金平区和龙湖区所辖初中学校(详见附件一)。

3.初中学校按指标生分配数的2倍确定推荐人数;初三学生也可直接向汕头侨中自荐,由汕头侨中进行资格审查,自荐生人数不占初中学校推荐名额。

二、推荐条件

1.自愿参加“指标到校”招生。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学习刻苦,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2014年中考模拟考成绩达630分(不含体育成绩)以上;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初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在B等以上。

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可推荐:

(1)金平区、龙湖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且为金平区、龙湖区户籍(含随迁子女一类考生)。

(2)在金平区、龙湖区就读且申请跨区借考借读的本市户籍考生。

(3)在金平区、龙湖区就读的省内非本市户籍考生(需具备金平区或龙湖区满三年初中学籍)。

三、推荐办法

1.初中学校将本方案及汕头侨中招生宣传材料张榜公布,广泛宣传,发动学生报名。

2.有报指标生意向的考生,可直接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或直接向汕头侨中自荐,并自行上网下载《广东汕头华侨中学2014年“指标到校”招生报名表》(下称《报名表》,下载地址:汕头侨中网站“学校公告”栏)。

3.初中学校根据上述推荐条件,按指标生分配数的2倍推荐指标生名单。

4.初中学校将推荐名单公示3天,汕头侨中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自荐生名单在汕头侨中网站公示3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初中学校首次推荐后,今后每年市教育局下达的推荐指标将以上一年的有效推荐录取人数为依据。若上一年出现无效推荐情况,下一年将酌情减少或不再分配指标给该初中学校。

汕头华侨中学“指标到校”招生办法

汕头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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