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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承德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局(委),市直属中学:

根据承德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承教基[2016]10号)要求,为做好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为实现普职协调发展,保持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依据各县区中考报名人数、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生师比等实际情况,市教育局对各普通高中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申请进行了审核,确定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招生19480人(各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此总计划及分计划均为上限,各学校均不得突破。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必须参加中考。承德一中优先面向全市招生500人,面向双桥区、高新区招生500人;承德市二中、存瑞中学面向全市分别招收200人、100人,承德市八中面向双桥区(高新区)以外的县区招收艺术特长生160人,双滦实验高中面向双滦区以外的县区招收体育特长生200人,河北蒙古族高级中学面向平泉县以外的县区招收蒙古族学生50人;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上述指标均不分配到县区,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各县区所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

三、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生分配办法。2017年全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包括承德八中、河北蒙中)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80%将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公助生分配方案的制定,要依据县(区)内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人数,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分校录取。各县区要于6月10日前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生统计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四、志愿填报时间和方法。今年考生填报志愿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时间为7月2日至7月6日,考生登录“承德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网”在中考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志愿。各学校要组织好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志愿填报必须尊重考生意愿,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替代、干扰甚至阻止考生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三批:第一批:承德一中为第一批的首批,第一批的还有承德市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市八中、双滦实验高中、河北蒙中、围场卉原中学在承德一中招满后,招收所在县区以外的特招生;

第二批:所有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所在县区招生;

第三批:隆化一中、高新区一中、鹰城一中、承德县六沟高中、丰宁实验高中、滦平汇英中学面向本县区招生。

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按志愿批次录取,一经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下一批次学校则不准再录取。

市外民办高中跨市招生的学校在我市实行自主录取,报考市外民办普通高中的,可直接到报考学校报名,不参与本市普通高中录取。若填报了本市高中志愿并被录取,再到市外高中就读,将不予调档,造成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或相关责任人自负。

五、招生录取原则和依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的主要依据是: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七个科目的成绩(满分650分);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级示范性高中要求B等级以上(包括B等级),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要求C等级以上(包括C等级)〕;③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照顾性加分。

六、录取管理办法。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实行统分结合、批次录取的管理办法。承德一中等第一批志愿录取的学校及市直属高中面向所在县区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区所属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即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依次进行,具体时间7月7—10日第一批录取,7月11—14日第二批录取,7月15—18日第三批录取。每个批次录取结束销号后下一批次方可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总分不得低于390分(承德市八中、双滦实验中学、河北蒙中特长生招生除外),其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360分。

七、加强招生宣传。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今年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市教育局统一制发了《承德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知书》样本(附件3),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将《告知书》于6月5日前发放到每个中考考生手中,经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字后,于6月15日前上交学校统一存档以待备查。对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学校,要对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主要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追查。各高中学校校长要践行2017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承诺书(附件4)中的各项内容,并与6月10日前将承诺书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八、严格新生学籍注册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于2017年8月20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5)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审批合格后,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安排,由学校负责导入招生结果,统一授予学籍,实行网上管理。凡未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范围、程序和计划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并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领导进行追责处理。

附件:

查看附件

    1.2017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2017年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统计表;

        3.2017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知书;

        4.2017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承诺书;

        5.2017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登记表。

  承德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

承德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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