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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特长生推荐录取制度的意见

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特长生推荐录取制度的意见(试行)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多渠道录取新生,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招推荐录取制度,根据《玉林市2009年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工作方案》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荐教师的条件和资格认定

  推荐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在市县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初中学校具体负责。初中学校成立推荐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构成,一般5-7人(学校领导人数不得超过3/7),成员由学校教代会选举产生。

  (一)推荐教师的条件

  1.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含中学一级)职称、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正直诚信,办事公道,在学校有较高威信;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4.有县级以上(含县级)的荣誉称号,如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如学校没有符合该项条件的教师可适当降低该项条件。

  (二)推荐教师的资格认定

  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高中招生推荐教师申报表》,并提供有关证件,经学校推荐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审查认定后,在本校公示一周,如没有异议,学校推荐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推荐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推荐教师有为本校初中学生写推荐信的权利和义务。推荐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进行调查了解,不得随意缩减程序;推荐信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语意明确无歧义不得弄虚作假;推荐教师必须定期参加市、县组织的有关培训及教育理论、政策法规学习。同时,推荐教师在外出学习、进修、晋升、晋级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三、推荐学生的条件

  (一)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

  (三)具有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定都无法测评出来的特殊资质和潜能,并在初中三年来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如在体现学生个性发展的体育、音乐、美术、表演、科技小发明方面、文学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车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成果)的特长生。

  四、推荐学生的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送交获奖证书或代表作品,然后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2位具有推荐教师资格的教师作为该生的推荐教师。

  (二)被确定的推荐教师与所在学校签订诚信协议书,学校为推荐教师建立诚信档案。

  (三)推荐教师仔细查阅被推荐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各类相关资料,如研究性学习报告、最佳艺术作品、发表过的文学作品或论文、科技小发明的论文或成果、各类获奖证书等。

  (四)推荐教师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对被推荐学生在初中阶段的道德品质、学习情况、行为表现、特长、能力、潜能等方面做深入、仔细、全面的调查。

  (五)推荐教师对学生本人进行访谈,了解学生的志趣、理想、信念、性格、特长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六)推荐教师综合收集到的各类信息写出推荐信。推荐信必须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在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兴趣爱好、能力、潜能、特长等方面的情况,特别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及个性、特长作重点推介。

  (七)学校将拟推荐学生的名单及推荐信在本校公示一周,如没有异议,则将推荐信及相关材料交到市招生办。

  各初中学校推荐学生的人数控制在本校当年毕业人数的1.5%以内。以上推荐工作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

  五、推荐学生录取办法与程序

  (一)招生学校要成立一个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生鉴定委员会,负责对推荐学生的鉴定和录取工作。鉴定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鉴定委员会由教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如没有异议,最后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鉴定委员会成员必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协议书。招生学校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加以鉴定,但必须提前报市教育局批准。

  (二)推荐生鉴定委员必须认真审阅被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需要择优破格录取。招生学校需要组织加试确定学生的特长和潜能的,须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推荐生鉴定委员会将拟推荐录取学生的名单在招生学校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如没有异议,则报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疑有失实情况或舞弊现象的,由招生学校报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做出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如属一般失实,取消推荐人两年推荐资格;如属严重失实,取消推荐人终生推荐资格;如有舞弊现象,将对有关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推荐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推荐程序,科学进行考核,实行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推荐的信度。推荐录取必须从严掌握,宁缺勿滥,推荐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数的5%,保证录取学生的质量。




玉林市教育局简介:
玉林市教育局地址设在素有“岭南美玉、胜景如林”美誉之称的广西玉林,主管全市的中小学工作;成人教育工作;职业教育工作;协助市政府管理部分大专院校。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简介:
玉林,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地级市,古称郁林州,四周环山,中部高,向南北两面倾斜;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呈显著的季节性变化,气候暖热,气温较高,热量充足。全市总1.28万平方千米;下辖2区、1市、4县;2017年户籍人口724.19万。
玉林是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地处桂东南,毗邻粤港澳,前临北部湾,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处于华南经济圈与大西南经济圈结合部;玉林交通网络较为发达,国道241线、324线,南宁至广州高速公路、玉林至北海铁山港高速公路,黎湛铁路、洛湛铁路、玉铁铁路在玉林境内纵横相交;风景名胜有云天民俗文化城、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谢鲁山庄、都峤山等120多处。2018年3月,玉林市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2018年至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2017年,玉林市生产总值(GDP)1699.54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6.91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734.14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688.49亿元,增长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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