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录取方法是: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体育科成绩、学生志愿、学校招生计划,等额投档、分批录取。
2.面向各县招生的河源中学按照学生志愿、分配到县的招生名额、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体育科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录取。
3.根据《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26号)要求,2014年我市继续落实“指标到校”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各县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初中学校的比例提高到20%,降低25分录取,录取方法及其它方面要求与去年相同,详见《关于下发河源市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教基〔2013〕43号)。
4.各地不得为录取新生另行组织书面考试。如有必要可以组织专门委员会面试,面试方案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面试内容为报考音、体、美特长班的考生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水平,或考查普通班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音、体、美特长班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面试后两周内经面试专门委员签名和加盖县区教育局公章后,县区集中(市直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见附件1)。
5.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遵守“三限”的规定【具体见省教育厅等七厅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监[2012]8号)】,在招生前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页将择校生录取分数线、择校生招收人数向学生和社会公布。择校生录取结束后,要将择校生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学校网页向社会公布。
6.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寄发要求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市直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直接寄发给录取学生。2014河源中考录取办法
河源市教育局简介:
河源市教育局是一所由多个职能科室组成的教育部门。职能科室以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督导室、德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人事科、招生考试办公室、教研室、教学仪器装备站以及勤工办等组成。
广东省河源市简介:
河源,广东省辖地级市,别称槎城,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东接梅州市、汕尾市,南邻惠州市,西连韶关市,北与江西省赣州市交界,境内地势东北向西南倾斜,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温偏高;全市总面积1.5642万平方千米,辖1个区、5个县;2017年常住人口309.11万人。
河源市是东江流域客家人的聚居中心,有着“客家古邑,万绿河源”的美称。作为东江流域的纯客家地区,河源是客家菜的主要流行地之一。
“百越”时期,来自江浙一带的越民散居于少数民族之中,对开化粤地起了重要作用。秦平百越后,迁陕陇之民居粤,带来了黄河文化。此后,凡遇中原战乱,都有一批批的移民进入岭南。这些南迁之民与当地土著民族相互同化,逐步形成了客家文明。河源市拥有地方立法权。2017年10月,河源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
2017年,河源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52.12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3.27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399.74亿元,增长3.7%;第三产业增加值449.11亿元,增长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