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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

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
天津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16 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津招办中发〔2016〕7 号

内容摘要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高级中等学校的有关政策,市中招办就本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报名资格、报名程序、审批确认、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要求等事宜进行了规定。
附:原文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16 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津招办中发〔2016〕7号.pdf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文件
津招办中发〔2016〕7号


市中招办关于做好 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天铁集团公司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现就本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以下简称“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执行市教委下达的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表 1)。招生学校可 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
二、报名资格
1.符合 2016 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条件,参加本年度市教委组织的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且综合评定为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具有报名体育特长生资格。
2.符合 2016 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条件,参加本市2015 至 2016 学年中学艺术特长生考核认定,取得市教委颁发的《天津市中学艺术特长生证书》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具有报名艺术特长生资格。
3.符合 2016 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条件,在下列市级以上科技活动或竞赛中获奖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具有报名科技特长生资格。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初中组一、二等奖获得者;全国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三、报名程序
1.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由各区县汇总后统一于 4 月 18(星期一)至 4月 20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30到天津市中小学体协办公室(天津体育学院南教学楼 601 室)报名,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及专项测试的有关事宜详见《关于 2016年天津市初中毕业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的通知》(津教委体处〔2016〕8号)。
2.报考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考生须持毕业学校推荐信(报科技特长生的还须持有天津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推荐信)、获奖证书、户口簿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于 5 月7 日(星期六)到选定的招收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名,并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和专项测试。
四、审批确认
对面试和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招生学校提出预录名单,负责填写《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表 2),并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天内,上报区县教育局体育、艺术和科技业务主管科室及区县中招办审批,区县教育局业务主管科室汇总后上报市教委主管处室审批,市教委主管处室审批后于 7月 10日(星期日)前将预录名单和《审批表》转市中招办。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1. 凡符合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规定条件并通过审批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的招收特长生学校填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志愿栏”首位(市内六区考生报考市内六区以外区县或市内六区以外区县考生跨区县报考特长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将所报考的招收特长生学校填在“志愿栏”指定位置)。
2. 录取特长生与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同时进行。招生学校根据报考学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面试和专项测试成绩、竞赛获奖等情况,依据市教委有关招收特长生的政策,在我办监督指导下实行自主招生。
3. 特长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将《审批表》装入学生纸介质档案。
六、工作要求
1.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是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
3.我办今年仍将对招收特长生的情况进行公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把好资格审查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现象,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附表:1.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中本市生源特长生招生计划
2.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审批表



(印 55份)
抄送:市教育委员会、市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16年4月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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