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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省牡丹江中考考试科目设置

2011年牡丹江中考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考查科目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

  2.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外语口试、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考试、考查成绩均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档案,作为初中毕业与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

考试、考查方式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中和中专、中师招生的重要依据,因此,凡是于2011年暑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均须参加。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组织工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的考试和招生的组织工作。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均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继续实行初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学科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记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2011年市区初中毕业生在升学时按历史40%,地理、生物各20%和体育40分计入总成绩,将来将逐步提高比例。各县(市)可根据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但需报当地政府批准。

  2.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实验操作(物理、化学、生物)、外语口试、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考查方式,按有关要求,另行制定考查方案。

考试成绩评定与呈现方式

  各笔试考试科目满分值:语文120分,少数民族考生的汉语文与朝语文分别按50%记入总分;数学120分;外语(英语、俄语、日语)120分(英语笔试95分,听力25分;俄语、日语笔试100分,听力2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各100分;体育40分,学业考试总成绩分值1000分,市区考生历史、生物、地理三科折算后,升学总成绩780分。

  各科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考查课程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公布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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