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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省惠州市随迁子女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公告

  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3〕43号)制定)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一、

 

符合条件

 

1

 

进城务工人员达到《惠州市优秀外来人员扎根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惠州委发〔2008〕31号)规定的积分条件的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予以报考。

 

2

 

父母在本市工作期间,在其工作专业领域内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的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专项奖励及有关荣誉称号的

 

3

 

父母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惠州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

 

二、

 

合法稳定职业认定

 

1

 

提供《就业创业证》(或我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的

 

予以认定。

 

2

 

考生家长为个体商贩、创业人员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3

 

考生家长在农村务农

 

持有土地承包合同或务农劳动合同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4

 

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前在我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三、

 

合法稳定住所认定

 

1

 

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的

 

予以认定。

 

2

 

住所为农村自建房(含家长自有房、租赁)的

 

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予以认定。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惠州市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部门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3

 

考生家庭住所为单位宿舍

 

提供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部门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4

 

考生父母已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但未办理好房产证

 

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予以认定。

 

四、

 

居住证有效期认定

 

1

 

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在我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连续3年以上(含3年)

 

予以认定。

 

2

 

考生父母在我市居住,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3

 

居住证有效期满3年,但非连续

 

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已满三年但未连续,现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有效,予以认定。

 

2016年3月1日前在我市连续办理,但现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未满三年,由居住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证明证明其在当地居住已满3年的,予以认定。

 

4

 

考生父母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未满3年

 

5

 

考生父母在我市购房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五 、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1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

 

予以认定。

 

2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未达3年以上(含3年)的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2016年3月1日前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出示其在我市工作满三年证明材料,予以认定。

 

3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外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认定。

 

4

 

考生父母仅购买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一种

 

不予认定。

 

5

 

考生父母有工作,但未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认定。

 

六、

 

学籍认定

 

1

 

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予以认定。

 

2

 

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阶段学校不满3年学籍

 

2016年3月1日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就读学校学籍,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七、

 

其他情况认定

 

1

 

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

 

考生父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2

 

考生父亲、母亲(均为外省户籍)分别符合部分条件

 

考生父亲及母亲双方条件综合满足资格条件要求予以认定。

 

3

 

随迁子女往届考生是否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考生具有我市连续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父亲或母亲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4

 

考生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

 

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依据监护人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及其监护人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5

 

考生父母为我市户籍,考生为外省户籍

 

考生将户口迁入我市可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否则不予认定

 

  注:①随迁子女符合第一类中的其中一项,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②随迁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上第二至六类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惠州市教育局简介: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惠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号),设立惠州市教育局(简称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惠州市教育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


广东省惠州市简介:
惠州,广东省地级市,背靠罗浮山,南临大亚湾,境内东江蜿蜒100多公里,属珠江三角洲、粤港澳大湾区东岸。惠州毗邻深圳、香港,北连河源市,东接汕尾市,西邻东莞市和广州市,是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辖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设有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惠州又是广东省的重点发展地区,经济发展迅速,成为珠三角东部新兴的工业化城市。
惠州还是客家人的重要聚居地和集散地之一,旅居海外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居客家四州之首,被称为客家侨都。
惠州是东江中下游的中心城市,处在客家文化、广府文化和潮汕文化的交汇地带,各种文化相互交融、兼收并蓄,广东汉剧、渔歌、山歌、舞龙、舞狮、舞春牛、瑶族的舞火狗等各种文化活动盛行。
惠州是中国近代抗争史的前沿阵地,曾建立华南抗日战争的主力部队—东江纵队。从唐到清末1000多年间,共有430多位中国名人客寓或临履惠州,留下了许多让世人为之骄傲的历史文化遗产。惠州还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隋唐已是“粤东重镇”,一直是东江流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和商品集散地,素有“岭南名郡”、“粤东门户”、“半城山色半城湖”之誉。
惠州处于客、粤、闽三大方言区的接合部,语言多样化。
惠州是世界最大的电话机、彩电、激光头生产基地,亚洲最大的组合音响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汽车音响、DVD、手机生产基地之一。培育有TCL、德赛、华阳、侨兴、富绅等一批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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