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考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户籍(非外迁)及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严禁往届生报名)。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2)具有我市户籍(非外迁)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2018年自治区网上报名并参加初二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该类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报名。

(3)具有我市学籍的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4)截止2018年3月1日前户籍迁入我市,且具有我市学籍的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5)截止2018年9月1日,市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该类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报名。

①本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一年;

②家长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一年。

上述学生若不符合条件②,如该生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学籍且在我市连续就读满三年,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

(6)户籍迁入我市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须签订《赤峰市2018年户籍迁入我市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承诺书》。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只允许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报考时须签订《赤峰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承诺书》。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初二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3)符合参加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资格(没有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和民族教育科的统一协调下进行,于3月20日前完成。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1)上文中“二(二)1.(1)”的考生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民教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定后的花名册一式三份盖章后(学籍管理专用章和中招办专用章)于3月10日前报市中招办。

(2)上文中“二(二)1.(2)(3)(4)(5)”的考生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民教股)报名资格初审后,于3月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民教科)进行复审。审定后的学籍花名册一式四份盖市、旗县区两级基础教育(民教)科(股)学籍管理专用章和中招办专用章,由市、旗县区基础教育(民教)科(股)、旗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初中学校分别持有。

①学籍情况审查。学籍以2017年9月1日前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2018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学籍数据为准。各初中学校要对毕业年级学生学籍信息与学生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申请变更。身份证号非1504开头学生(户籍迁入我市的学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填写《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由考生就读学校和该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分别审核签字并确认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②户籍条件审核。重点审查考生户口簿原件,对有疑问的考生要通过调阅人口数据库进一步核实。

③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具备条件审核。此类考生须填写《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具备条件审核表》交由相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学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初审。
    ④有赤峰市户籍(非外迁)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提供学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初审。

⑤具有我市学籍的驻赤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提供学籍证明、父母军官证、所在部队政治部证明、出生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到学籍所在旗县区教育局中招办进行资格初审。

对于违规办理户籍或学籍、伪造实际就读经历及相关佐证的考生要做出严肃处理。考试前查实的要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要取消成绩和录取资格,录取后查实的要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要取消学籍。对考生资格弄虚作假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民教股)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对于初三毕业生补报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考生单独汇总(上报名单同时交予本旗县区招生办一份),于3月8日前上报电子版数据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民教科)备案。



赤峰市教育局简介:
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情况,管理、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简介:
赤峰,为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地级市,赤峰为红山之意,蒙古语“乌兰哈达”,因城区东北部赭红色山峰而得名。赤峰市原为昭乌达盟,昭乌达为蒙语,汉译“百柳”之意;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蒙冀辽三省区交汇处,东南与辽宁省朝阳市接壤,西南与河北省承德市毗邻,东部与内蒙古通辽市相连,西北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交界;市地处内陆,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全市总面积90021平方千米,辖3区7旗2县;2017年常住人口431.5万人。
截至2018年6月,赤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0处,以境内地名命名的文化8个。因红山文化“国宝”碧玉龙的发现,赤峰又被称为“玉龙之乡”。赤峰地区曾是辽王朝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其两大都城辽上京和辽中京分别坐落在巴林左旗和宁城县境内。喀喇沁亲王府是国内现存规模最大的清代蒙古族王爷府。红山文化遗址、辽文化遗址已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2017年,赤峰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0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6%。
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