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学校只录取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2.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考生的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3.经各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符合我市中考政策的随迁子女考生,可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的录取资格。
(一)录取批次
各类招生学校应按照中招录取工作的时间安排,分批录取。
1.第一批:普通高中
第一阶段: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普通高中。
第二阶段:其他普通高中。
2.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二)录取档案管理
1.各初中学校必须按教育部有关学籍管理的要求,建立完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考生数据准确和安全。
2.高中阶段学校必须把考生的录取数据与学籍数据准确对接,建立完整学生档案,并于9月26日前将已建档的录取名册发至本地招生部门,各市、区汇总后报送江门市招生办。
3.教育行政部门按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的录取名册办理有关学籍审批手续。
江门市教育局简介:
江门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成立于1957年(其前身分别为:江会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股,江门市人民政府文教科)。
张璐为江门市教育局局长。
广东省江门市简介:
江门,别称“五邑”,是广东省地级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西部,濒临南海,毗邻港澳,属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是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中国舞蹈之城”,“中国侨都”。
江门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明代心学奠基者陈白沙、近代维新先驱梁启超、中国航空之父冯如故里;拥有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让大文豪巴金先生为之陶醉的小鸟天堂。
江门是粤港澳大湾区与粤西连接的重要交通枢纽,东邻中山、珠海,西连阳江,北接广州、佛山、肇庆。祖籍江门的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人口众多、分布全球五大洲,有“中国第一侨乡”的美誉。2017年,江门市总面积950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456.1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