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标生招生计划。珠海市第一中学(校本部)、珠海市第二中学、珠海市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斗门一中等5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中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斗门一中面向斗门20%的招生计划同样划分不超过7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珠海市第三中学、和风中学招生计划中不超过40%的名额作为指标生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数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2019学年珠海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珠教基〔2018〕9号)执行。
2.报考条件。
(1)对于本市户籍的考生,具体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教〔2012〕4号)执行。
(2)对于随迁子女考生,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3〕16号),满足2018年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要求(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工作的通知》(珠教招〔2018〕2号))、满足2011年开始实施的《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暂行办法》的入学条件、且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审核后具有指标生资格。
3.录取办法 。
(1)录取原则。将指标生招生计划按考生比例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级中学,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名额分配办法。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或本区考生总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
其中: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
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每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一个指标生名额。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数,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3)录取办法。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30分以内;其中,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所对应的统招分数线下30分作为该校录取斗门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统招线下30分以内。
(4)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转为相应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期间,招生系统将无法完成的剩余指标生名额回收为统招计划,并按回收后的统招计划和实际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划定统招分数线和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并完成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工作。
珠海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机关科(室、中心)有:党工办、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高等教育科、组织科、德育科、体卫艺科、督导室、后勤产业办、招生办、装备信息中心、教研中心(教科所)。
广东省珠海市简介:
珠海,广东省地级市,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地处北纬21°48′~22°27′、东经113°03′~114°19′之间。位于广东省珠江口的西南部,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相连,西邻江门市新会区、台山市,北与中山市接壤。设有拱北、九洲港、珠海港、万山、横琴、斗门、湾仔、珠澳跨境工业区等8个国家一类口岸,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海岸线最长的城市,素有“百岛之市”之称。
珠海于1980年成为经济特区,是中国最早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 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并明确珠海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1953年建县,1979年建市,1980年设立经济特区,享有全国人大赋予的地方立法权。
珠海是全国唯一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的城市,中国海滨城市。2013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数报告珠海综合排名全国第一,珠海为新型花园城市;珠海属国家新颁布的“幸福之城”,有“浪漫之城” 的称号。
2017年12月,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提出,将定位以广州、深圳为主中心,把珠海、汕头、湛江打造成省域副中心城市。
2018年12月,被评为2018中国大陆最佳地级城市30强,创新力最强的30个城市第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