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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考方案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

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16〕7号)要求,结合呼和浩特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际,现就全市2018年高中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做好组织工作

(一)市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市中考进行统一部署和安排。

(二)市教育局成立命题小组,由市教研室负责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和中考的命题工作。

(三)市教育局成立体质测试小组,负责全市中考体质测试工作。

(四)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中考相关服务系统的建立、维护和运行保障及中考网上报名、网上阅卷和网上录取工作。

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政策及要求

1.2018年中考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2.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制定《2018—2019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公布。

3.2018年中考继续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4.中考体质测试采取“必测+选测”的形式进行。必测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及立定跳远。选测项目为坐位体前屈(男、女)。

5.初中考查科目均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分为A(合格)、B(不合格)。全部合格后方可结业,并作为高中录取准入条件。

初中考查科目确定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即为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生物实验操作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其余科目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

6.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即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B(良好)级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C(合格)级以上。

7.2018年中考继续实行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加授蒙古语文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将蒙古语文(乙卷)考试成绩按20%计入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将蒙古语文(乙卷)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旗县加授蒙古语文学生报考当地高中或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将蒙古语文(乙卷)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

8.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举办的自治民族实验班,可在我市五个农业旗县范围内自主招收自治民族优秀考生。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举办的“蒙授班”按政策可以在全区范围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在市属旗县参加统一中考的考生、未参加我市中考和市区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9.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网上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0.市区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如在统一网上实时动态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下一录取批次进行单独划线补录,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各区教育局审批划定的农村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11.农业旗县(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教育局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制定本地区高中招生方案,完成2018年本地区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农业旗县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12.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2018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第三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9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2018年的“分招”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进一步做好将示范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呼教发〔2014〕20号)的安排,2015年入学(2018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四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本、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正式学籍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公办初中学生为按学区对口入学或派位入学,民办初中学生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统一录取入学。

(3)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具有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简介: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工作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简介:
呼和浩特,通称呼市,旧称归绥,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北方沿边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地处中国北部边疆,欧亚大陆内部。市域面积为17224平方公里,辖4区、4县、1旗,2017年末常住人口为311.5万人,市区常住人口215.2万人。
呼和浩特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先秦时期,赵武灵王在此设云中郡,故址在今呼市西南托克托县境。民国时期为绥远省省会,蒙绥合并后,呼和浩特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市中心城区本是由归化城与绥远城两座城市在清末民国合并而成,故名归绥。1954年改名为呼和浩特,蒙古语意为“青色的城”。
呼和浩特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经济实力百强城市,被誉为“中国乳都”。同时也是呼包银城市群核心城市,呼包鄂城市群中心城市。
2018年12月,被评为2018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1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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