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升学两考合一,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
厦门网讯据福建日报报道(记者张颖)近日,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将依照改革方案,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2021年的全省初中毕业生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实施意见》提出,为减少学生考试次数、减轻课业负担,发展学生关键能力,我省继续坚持初中毕业升学两考合一。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书面闭卷笔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英语口语考试探索。
中招录取总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按原始分数、折算分数相结合方式计入中招录取总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均按卷面原始分数计入中招录取总分;体育与健康满分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满分共31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数科学合理折算后计入中招录取总分,具体折算方案由各设区市确定。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为切实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此次改革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列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之一。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20年起,中招录取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目前已取消的不得恢复,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实施意见》公布后引起社会民众的强烈广泛关注和热议,针对热点和疑问,本报教育版将在9月6日发布省教育厅的权威解读和回应,敬请关注。
福建省教育厅简介:
福建省教育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和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福建省简介:
福建,简称“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福州,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东北与浙江毗邻,西北与江西接界,西南与广东相连,东南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相望,福建省陆地总面积12.14万平方千米。
福建地势呈“依山傍海”态势,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山地、丘陵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90%;地跨闽江、晋江、九龙江、汀江四大水系,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截至2017年底,福建省下辖9个省辖市,12个县级市,44个县,29个市辖区。
截至2017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3911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2298.28亿元,第一产业2442.44亿元,第二产业15770.3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4085.5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29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