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金门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武汉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钓鱼岛

2019年山东省潍坊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2019年山东省潍坊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一)“3+4”招生录取

  “3+4”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7月上旬完成。

  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市区由市、区教育(体)局统一组织,各县市由县市教育部门负责,录取结果于7月20日前导入全市中考平台。

  坚持高中学校自主录取、市和县市区两级教育部门指导监督的录取机制。由高中学校根据省、市、县高中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中要公布学校选课走班办法。录取时,由高中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确定录取标准,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教育主管部门主要在招生录取方案及各类录取标准审查、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和推荐生测试等方面发挥指导、监督作用,不得代替高中学校录取。

  1.录取的基本依据。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录取的必备条件: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等级(符合相应条件,准予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免考的除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有一科及以上科目缺考的,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3.录取方式。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录取时,要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剩余计划。

  切实落实好推荐录取政策,进一步加强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培养工作。招收特色项目特长生的学校,要根据报名考生的特殊才能制定针对性的测试方案进行专项测试,根据考生特殊才能水平、中考成绩录取。严禁组织文化课学科测试,严禁利用特殊才能学生招生政策“掐尖”招收综合学科成绩优秀的学生。各县市特殊才能学生招生学校、招生类别及招生录取培养方案,于4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继续设置艺体特长生文化课底线。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潍教字〔2016〕7号)要求,从2019年起,凡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A等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择优录取。

  4.指标生政策。指标生分配办法不变。继续设置录取标准下限,具体由各县市教育部门统一设置,市区统一设置。凡因达不到录取标准下限导致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普通生计划指标。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各县市区要组织初中学校对2019年毕业学生逐一确认是否享受指标生政策,并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经家委会代表、校长、分管局长签字,在班内、校内及县市区教育部门官网(或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依据。

  深化指标生政策。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起,指标生政策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按照“一县一策”的原则,各县市区在义务教育招生方案中明确具体政策。

  5.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经批准招收县外、市外初中毕业生的民办普通高中,根据学生初中学籍来源,市内、市外学生分别录取。潍坊市内学生参加全市统一报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全市统一政策要求录取。市外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民办高中,由招生学校组织招生考试、录取,录取规则和录取结果要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考试成绩公布、录取须使用等级,不得公布原始分数。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班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课程班,录取结果及报到名单要于7月3日前报县、市教育局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

  (三)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

  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因报名人数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中考平台上进行二次征集志愿,重新组织报名补录剩余计划。

  (四)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实行注册入学,根据考生志愿向相关学校投档,考生也可直接到相关学校报名,根据报到情况进行录取。普通中专录取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完成时间为11月20日前。

  (五)特殊考生政策

  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见附件3。符合条件的特殊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初中学校和县市区教育部门分别对其特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月30日前上报中考平台。

  跨县市区报考的学生,由学籍所在县市区、学校进行特殊考生资格审核并通过中考平台一并上报。潍坊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考生,符合我市特殊考生条件的,由报考高中学校所在县市审核并上传到中考平台。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是原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合并组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于2005年3月,为省教育厅所属副厅级事业单位。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研究生招生、自学考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社会证书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招生考试及相关服务工作。内设办公室、普通高校与研究生招生考试处、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自学考试处、高考命题处、成人命题处、信息管理处、监察室、财务部、科技发展部(含山东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和山东教育招生考试传媒中心)、工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等处室。

m.yuwen360.com 鲁ICP备15023639号-1 |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