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招生院校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年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9〕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9年我省继续在部分高等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2019年我省五年一贯制招生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为全省统考(主要依据全省文化课统考成绩录取);第二种为指标到市(在韶关和汕头2个省中考改革试点市开展主要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的招生改革试点);第三种为公费定向(1.为粤东西北地区11个地级市共25个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200名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2.为14个世行贷款项目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1200名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现就2019年我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专业
2019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2019年广东省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广东省教育厅管理。承担全省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内设9个副处级机构。
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