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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盐城市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方案

2019年江苏省盐城市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体育艺术科技特色人才,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建设,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计划安排

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单列,结合各地学校上一年办队办团实际,以市直和县(市、区)为单位下达。未能用完的专项招生计划,不转入普通招生计划。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总数为500人,按区域进行分配(附件1)。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所辖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建设实际,按照有利于学校组队、组团,有利于学校文化课教学与队、团专业训练,有利于学校特色建设的原则,结合重大比赛任务、区域项目布局和具体项目特点,合理确定有关学校的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人数。不具备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不安排该专项招生计划。鼓励、支持普通高中举办高水平足球、篮球运动队、交响乐团和市、县重点布局的高水平项目。

二、招生计划申报与审核

学校招生计划由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申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区域招生计划总额内,根据专项招生计划安排原则进行初审。学校招生项目必须具备招生资格,招生人数必须符合办队办团基本要求;招生项目中包括子项目的必须注明各子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招生总数不得超过该校上年普通招生计划总数的3%。

在2018年基础上,如有学校确需新增或变更招生项目的,依据我市普通高中高水平项目招生资格审查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报县(市、区)、市教育部门审核后确定。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的区域学校招生计划须于2019年3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规财处并抄报中教处和体卫艺处。市直各普通高中申报的招生计划,于2019年3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规财处、中教处和体卫艺处审核。各招生学校具体招生项目及招生人数,以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后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办法

应届初中毕业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相关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科技社团的招生报名。

1. 初中阶段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体育、艺术类集体或个人比赛(展演),获三等奖或前六名以上者;

2. 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科技类竞赛,获国家级个人三等奖、省级个人二等奖、市级个人一等奖以上者,获盐城市科技创新奖或个人小发明获得国家专利者;

3. 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未组织或未参与组织比赛(展演)的项目,而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根据举办高水平运动队或艺术、科技社团的实际需求,确需招收此类项目的高水平学生,可由招生学校具书面报告,提出举办项目的理由与条件,报县、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中考报名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与人数,选择报考相关普通高中。考生只能报考所在招生区域一所学校一个高水平招生项目,多报无效。盐都、亭湖、城南新区、开发区和市直为主城区招生区域,视为同一区域。考生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比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招生学校审验后交还学生或家长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到拟报考学校审验。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专项测试通知书。报名具体办法和要求,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四、专项测试与录取办法

体育、艺术招生项目的专项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根据不同的项目和要求确定,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实际水平。科技类招生项目根据培养目标和科技特色项目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能力命题,确定评分标准。专项测试实行百分制,各招生项目满分均为100分。

各招生学校的专项测试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于4月3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的专项测试办法与组织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各招生学校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经公示一周后,报送市教育局中教处、体卫艺处审核(上报合格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倍)。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集中公示后,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备录。报考四星级高中的体艺类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70%(532分)以上,科技类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80%(608分)以上,普通高中录取时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报考三星级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按专项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尾数同分的,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不得突破该项目的招生计划。以上录取在该批次提前进行。

五、招生程序与工作要求

(一)招生程序

1. 考生报名;

2. 招生学校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发放专项测试通知书以及招生项目加试要求;

3. 招考项目专项测试;

4. 公示并上报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

5. 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6. 市招生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依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二)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参照《关于做好2015年盐城市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盐教体〔2015〕8号)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周密细致组织各项测试工作,保证专项测试规范有序、公平公正举行,确保考生考试安全。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组织工作方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2. 各地各学校不得借专项测试之名进行择优选拔考试,不得组织与招考项目无关的考试。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学校须向学生及家长发放通知书,告知考生及家长录取入校后,必须正常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科技社团训练、竞赛等活动。

3. 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加强招考过程监督,对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取消其高水平项目招生资格,并依法追究违纪人员责任;对录取后被举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盐城市教育局:

盐城市教育局是江苏省盐城市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一个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规划财务处、政教法制处、初等教育处(挂“盐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中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高等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审计处、机关、纪检监察室、教育工会、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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